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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9-05-13 字号:T | T

 2019年5月11日,福州市司法局在仓山区金山司法所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研讨会。研讨会坚持“专业人做专业事”,邀请了10多名有关专家、高等院校教授参加研讨,为深入实践司法体制改革之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推动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凝聚力量。 

 福建省南方科技经济研究院、福建省委党校、福建省江夏学院、福建省师范大学、福州大学、福建日报社有关领导、教授以及市司法局、区司法局有关领导,听取了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司法所在总结其社区矫正教育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关于实施“寻找最好的自己”社区矫正教育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教育工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法”结合,通过组织优质教育资源、创建良好教育环境、采用有效教育方法,以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寻找最好的自己”为目标,着力引导激励社区服刑人员确立公民意识、强化法律思维、优化价值观念、陶冶文明情趣、培训营生技能。《意见》系统提出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教育工程的基本原则、课程设置、教育组织、领导以及实施计划,相关内容科学严谨,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可行性、开创性,获得了与会专家、教授的普遍认可。 

 研讨会上,福州市司法局、仓山区司法局领导与到会专家、教授就编写社区矫正教育教案、教材、录制教学视频等事宜进行了研究协商。福州市司法局副调研员萨本寿指出,以社会力量参与为突破口推进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省厅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任务要求。他强调,要增强紧迫感,加快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教材(读本)编写、视频制作等工作,提高教育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区域适用性、可推广性,为全省乃至全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贡献福州智慧。 

 福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林辉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全市教育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并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决定。与会专家、教授对福州市在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方面的创新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司法行政系统近年来变化很大,职能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干部队伍的精气神也十分令人感动。”福建省南方科技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王永年说。据了解,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2009年2月我市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和长乐区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010全市12个县(市、区)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10年来,福州市司法局以加强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不断夯实矫正基础、强抓监督管理的同时,突出重点,积极探索教育矫治新模式,积极引入社会力量,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不断提升教育矫治实效。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接收30968名,累计解除26699名,在册矫正4269名,重新犯罪率0.0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对深化特殊人群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平安福州”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