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2701-2019-0004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19-09-09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9410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司〔2019〕191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9410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榕司〔2019〕191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9-09-12 18:00

冯慧钦委员:

  您《关于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度的建议》(第194104号)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具体体现。自“七五”普法以来,我局紧紧抓住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对象,将预防校园暴力作为农村留守儿童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以阵地建设为依托,以精细普法为抓手,全面推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一、精细普法,着力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法治意识

  在“七五”普法工作中,我局以“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法治进校园”巡讲、“零犯罪学校”创建等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法治教育和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引导他们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尊法、知法、学法、守法。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着眼培养遵纪守法行为习惯,坚持把学科教学和校园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我局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在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手抄报、黑板报征集评比、法治征文、演讲比赛、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模拟法庭庭审等渗透式法治教育活动。同时联合福州电视台牵头搭建“攀讲来了——法治宣传进学校”新型活动平台,深入福清市石门小学、闽清县城关中学等学校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并制作成专题节目在福州电视台播出,扩大覆盖面。

  二是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讲好每一堂法治课,通过督促检查,使各学校法治教育课同思想品行课融为一体并列入教学计划。组建由关工委老同志、公检法司干警及律师参与的法治宣传服务团,定期深入农村学校举办学校霸凌、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等知识讲座。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不定期开展系列心理辅导活动,引领农村留守儿童形成健康心态。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

  一是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抚养人、监护人的法治教育。通过采取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栏、法治图片展、法治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提高他们教育好留守儿童的责任意识和能力。联合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家长会、电话、家访以及新兴媒体等形式,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表现,使他们认识到教育孩子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及他们的责任,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二是结合我市开展的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中“一台广播”的活动安排,利用“村村通”广播开展“法治好声音”宣传,已有1623个村(社区)开播法治主题广播,广播的内容侧重于交通文明、安全教育、防范校园暴力、行为规范等,播出主题广播节目352期,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通过广泛、持久、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

  三是利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优势,选派律师不定时到农村各中小学为学生举办法治讲座,到村居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培育鼓楼区锦江社区、台江区中亭街社区、晋安区前屿村、罗源县凤美社区等4个“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创建典型,向全市推广。

  二、项目引领,着力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建设

  “七五”普法以来,我局结合全市大力推进的“一县(市)区一品牌”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建设,积极打造建设各具特色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将预防校园暴力的内容与农村留守儿童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融合,目前全市共建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36个,各基地均与当地高校、教育局等部门签订学校师生轮训协议,充分发挥各类法治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定期组织在校学生前往参观,接受法治的熏陶。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

  (一)福州市连江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基地由福州市司法局与连江县委县政府、连江县司法局合作共建,是福州市着力打造的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警示基地。基地位于文笔中学内,总面积达700平方米。内设法鼎、法槌、警钟三大雕塑和10多个展区。展区内容涉及宪法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文明的论述、古代司法文明、近代司法文明、与法同行、青少年犯罪分析、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模拟法庭、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互联网安全、禁毒、反邪教等,让农村留守儿童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教育。

  (二)福清华侨中学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学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把华侨爱国爱乡精神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传统文化教育与法治文化教育等有机融合,在校园内因地制宜,设置了灯杆吊牌、法律词汇牌、法治大事件、法治名人文化牌和法治典故长廊等法治元素,同时与市司法局、市治市办、市禁毒大队联合,在校内的法治文化角专门开辟了禁毒主题展示厅,将校园打造成为浑然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了良好的接受法治教育的平台。

  (三)闽侯县大学城检察室青少年维权警示教育基地群。基地专门聘请方圆杂志社下属专业从事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的团队策划、承建,面积约500平方米,耗资百余万元设立,集声、光、电、影等多种表现形式以及丰富的警示案例为一体的青少年维权警示教育基地。基地主要有序厅、知法懂法、前车之鉴、自我保护、自勉自励等六个展区,涵盖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本常识。同时,闽侯县依法治县办以大学城检察室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蓝本,通过输出内容和模式,在全县15个乡镇的15所中小学内各设立一个分基地,使基地形成集群辐射效应,增强宣传实效,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知法、用法、学法、守法。

  (四)平安闽清法治教育基地。基地于2017年12月建成并对外开放,总体投资约410万元,总面积约520平方米。该基地以“大法治”思维为建设理念,整合政法委、司法、执法等部门力量,建成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青少年法治教育等多功能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教育内容涵盖法治发展历程、平安建设、禁毒、防范校园暴力、反邪教、交通及消防等知识。宣传板块主要包括法治文化教育展厅、平安建设宣传展厅、模拟法庭、消防演练室、多功能影音厅及附属设施。各展厅以展板形式结合光电感应、投影仪、触摸屏、AR、VR等多种高科技光电技术,让参观者进入展厅内部即能感受到浓厚的法治氛围,且能深入模拟法庭等情景与之进行VR互动体验。

  (五)罗源县民族中学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示范实践基地。基地由罗源县2017年投建,位于福州民族中学内,分为三个展区,分别是毒之祸、剑之威和春之歌。从毒品危害、政府行为以及青少年行动等方面向大家介绍识毒、防毒、拒毒的知识,秉承预防为主的理念,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达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最终目的。

  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不仅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需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普法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农村留守儿童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儿童普法教育实效,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陈元武

  联系人:王榕生

  联系电话:83334383

  福州市司法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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