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充分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方法,援助范围不断扩大,门槛不断降低,案件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使我市的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福州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挂牌成立福州市老年人法律援助站,同时在工、青、妇、残、侨联等群众性团体及乡镇、社区普遍成立法律援助站,把老年人法律援助触觉延伸到各社团、基层。
二是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智库。甄选法律援助人员数据库中办案经验丰富,熟悉老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组成老年人法律援助智库队伍。
三是拓宽老年人维权案件的受案范围。受案范围共115项,参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在涉及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险、救助、婚姻、家庭、赡养、财产、继承、住房等领域开展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
四是建立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对高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失能半失能、空巢、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快速办理。对80岁以上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一律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在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窗口设立老年人接待专区,为老年人接受法律服务或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2015年至今,共办理各类涉及老年人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668件。其中,福建卫理律师事务所王晓榕律师、陈祥燕律师承办的老年人陈某房产纠纷案等13个案件获得福建省“十佳法援案件”荣誉称号,被中央、省市各级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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