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志愿服务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建立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学雷锋志愿服务体系,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州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各单位要通过设点宣传、发放宣传单、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形式,结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福州市市民文明公约》,宣传志愿服务知识、志愿服务理念和志愿服务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普及社会生活、职业服务、人际交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与道德修养。同时,要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知识的道德实践活动,通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身义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保洁护绿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弘扬宣传雷锋精神。
2.开展“窗口”行业学雷锋志愿者优质服务行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行业要立足本职岗位,切实加强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的道德准则和诚信观念,并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开展雷锋式示范窗口、雷锋式服务明星等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服务的满意率。在机关单位、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窗口积极结合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文明示范窗口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本系统、本行业的影响。
3.开展网络文明志愿服务行动。以“传播正能量”为主题,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开展“讲述我心中的雷锋”征文活动,通过寻找、发现身边的活雷锋,讲述他们平凡和感人的事迹,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通过撰写重要稿件和评论文章等形式,主动占领阵地,大力传播先进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理念,深入开展劝阻网络不文明行为活动,积极参加市文明办开展的网络文明传播、投票推荐等活动,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促进网络文明程度提升。
4.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大力弘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整合法律援助志愿者资源,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进一步优化老年人服务的绿色通道。根据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案件的特殊性,采取相应措施,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的“三优”制度:一是接待优先;二是条件优先;三是服务优先,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满意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要做好案件回访工作,办好每一件案件。
5.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针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预防犯罪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开设的法律咨询热线,为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切实有效的维权和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宣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知识和政策,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留守儿童自立自强,做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6.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向农民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条规,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针对农民工讨薪维权的需求,通过现场答疑释义、发放宣传资料及法制图片展览等活动形式,宣传有关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法律法规及劳动保障相关政策,为农民工答疑释惑,引导广大农民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7.开展维护社区环境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结对共建社区平安建设,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为群众答疑解难。通过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山歌唱普法,开展法治小区建设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丰富的法治和精神文化。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雷锋精神是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有号召力的精神旗帜,既闪烁着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光辉,也体现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的深厚积淀。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积极协调,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
2.统筹协调,周密安排。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结合单位实际,精心设计活动项目,丰富创新活动载体,认真制定好活动实施方案,抓好部署落实,确保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开展。
3.扩大影响,加强宣传。要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举办各类学雷锋座谈会、道德讲堂、优秀志愿者和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社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体,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征文等形式,大力宣传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树立更多可亲可敬可学的道德标杆,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品牌。
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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