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从严整肃“为官不为”
时间:2015-11-23 15:36

根据市委市政府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以及《关于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的暂行办法》精神,市司法局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加强机关和窗口单位建设,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营造想干事、会谋事、敢担事、能成事的良好氛围,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标准落实。

强化思想教育提高认识水平

在开展“作风建设年”、“四个万家”、“三比一看”和整肃“为官不为”活动中,市司法局坚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搞好思想发动,让全体同志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来。同时,重视抓好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做道德模范的践行者。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化岗位廉政建设。采取集中和部门组织的方式,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逐条学习“为官不为”条款,认真加以对照,强化思想教育

落实考勤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按照《福州市司法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工作人员坚持上午和下午采取脸部扫描识别方式签到4次,防止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溜号。同时,对上班期间因公外出要求在履行请假报告制度的基础上认真填写请假登记备案表,并每月初交局政治部核查。局政治部、效能办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抽查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勤在位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每两个月全面通报工作人员考勤情况,有效加强人员管控。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局领导对所分管部门在做好业务指导的同时不忘加强对所属人员教育管理责任。

坚持依法行政整肃“为官不为

加强对全体人员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局延续新录用和调入人员经初任培训后上岗开展工作的好传统,强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坚持按规定程序办理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认真查窗口单位在服务群众、落实制度方面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市公证处工作指导,研究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十项规定》,狠抓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和办证质量。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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