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文汇编(四)
时间:2014-07-31 15:53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发挥法律保障职能

 

连江县司法局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自活动开展以来,连江县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连江县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谋划,全面部署,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职能,使实践活动成果更好更广泛地惠及广大群众。

医患纠纷起波澜 人民调解定民心

 在实践活动中,连江县司法局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利用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

 特别是在五一期间,连江县突发两起医患纠纷。患者林某在晓澳镇卫生院治疗期间突发病症,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另一起则发生在县中医院,患者余某在连江县中医院住院期间外出前往亲戚家吃午饭时突发心搏骤停,送往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起案件的发生都导致了患者家属与医院的激烈冲突,挂横幅、摆灵堂、拒绝将尸体移出医院及聚众堵门哭闹,种种医闹手段给院方和前来就诊的患者带来困扰,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连江县司法局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快速介入两起纠纷的调处工作中。时值五一假期,全体本地干部职工放弃休假主动投入工作,医患调解处置中心全体调解员快速投入调解。针对案情,决定将参战人员分成三组,一组由陈美好局长带领的中医院医患纠纷调处小组坐镇县城,在开展调解工作的同时居中调度,另一组是以医患中心分管领导陈美官纪检员为首的晓澳卫生院医患纠纷调处小组紧急赶赴晓澳镇医患纠纷现场,其他人员作为第三组在局机关值班待命。

由于两起案件的复杂性和医患纠纷本身的敏感性及突发性,事件处理起来困难重重,工作人员为此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以中医院医患纠纷案件为例,由于对导致患者死亡的责任分成问题存在严重分歧,患者家属和中医院方面僵持不下,第一次的调解会议就从下午五点持续到了次日凌晨一点多钟。在这种困难的局面下,熬夜亲自主持调解会议的陈美好局长紧急从福州市请来南京军区总院急诊科倪铭孔主任到县调解中心现场了解情况,帮助分析研究医患双方责任和救治程序问题,并与双方进行沟通交流、解释,为调解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过专家分析提出建议以及调解工作人员连夜做思想工作,患者将横幅、香炉等物品撤离医院,患者遗体送入太平间内,使得紧张的局面得以缓解。在随后多日,调解工作持续开展,双方就责任分成、赔偿金额依据标准、赔偿数额等问题各抒己见,并进行了深入讨论。

在另一方面,晓澳镇的调解工作也是困难重重。由于患者家属和院方分歧巨大,互不让步,使得工作进展缓慢。此时距离患者死亡时间已经过去几天,患者遗体仍旧停留在医院内。陈美官纪检员及调解人员积极争取,得到患者部分家属理解,但是仍因在赔偿金额方面与医院相差甚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55日,患者甚至在县城街道上面打起横幅,散发传单,到县委县政府大门前闹访,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调解员们了解这一情况后,紧急介入化解矛盾,方才让患者家属放弃这种不理智的行为。

在多方努力下,县中医院医患纠纷案和晓澳镇卫生院医患纠纷案分别于55日、59日成功调处,两家医院对患者家属进行了适当补偿,而患者家属也立即妥当处理了后世,两场原本愈演愈烈的医患纠纷终于以双方握手言和落下帷幕,保障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创建法援新机制 共筑海上“避风港”

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连江县司法局的法律援助服务也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掷地有声。连江县司法局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不断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援助带来的便捷服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初,连江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安凯边防派出所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共同筹资并在安凯乡后才湾鲍鱼养殖基地选址建设海上法律援助工作站暨海上警务室。这是福建省首家在海上作业区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站点辖区海域总面积150平方公里,有海上养殖户900余户、2000余亩海上鲍鱼养殖渔排,海上从业人员达3000余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近2000人。法律援助站面积达110平方米,设置了群众接待室、受理室、调解室、档案室和休息室等功能区,整合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司法调解、司法救助、治安管理等职责,完善了办公制度,添置了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环境,初步形成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使海上法律援助工作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相互衔接、有机结合,是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

同时,为进一步探索创新海上管理工作模式,形成执法长效机制,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安凯边防派出所共同签订了《共建海上法律援助机制协议书》,建立完善四项工作制度:一是接待日制度,将每周二、周三上午设为定点接待日,边防所与法援机构均派驻点人员集中在海上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二是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治安调解相结合制度,对海上民事纠纷案件,按照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治安调解衔接机制进行调处;三是人员与装备保障制度,主要由边防所派装备艇承担人员交通运输工作;四是经费保障制度,由边防所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县司法局每年申请经费维护工作站与相关设备。截至目前,海上法律援助站共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受援人数达200余人次。

海上法律援助站的建立以及共建协议的签订,整合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司法调解、司法救助、治安管理等职责,完善了办公制度,初步形成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使海上法律援助工作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相互衔接、有机结合,创新了社会管理手段,是连江县司法局在实践活动中以“为民、务实”为主要目标的有力尝试。

创新管理机制 保障特殊人群

连江县司法局积极发掘并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落实“监所、司法、基地、社区、家庭”五位一体安置帮教工作要求,努力发挥安置帮教利民优势,保障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效提升安置帮教效果。

今年来,连江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建立了以福建省瀚海船业“曙光”安置帮教基地为龙头的5家“曙光”安置帮教基地,共安置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对象20名。为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制度建设,连江县司法局在工作实践中建立完善安置帮教“五项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无缝对接机制“安其身”。针对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县司法局在新建的司法业务用房内设立了“中途之家”——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教育基地,为户籍地属连江县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过渡性安置和集中教育服务,并为以上两类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对其就业、就学等提供帮助。

二是建立人文关怀机制“暖其心”。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四项”承诺:“一视同仁、二个优先、三个帮助、四个一样”。即:(1)与企业职工一样对待、不歧视和一视同仁;(2)在企业资金紧张和业务量较少时,优先发放工资、优先上岗;(3)从思想上帮助、生活上帮助、技术上帮助,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4)工资标准一样、生活待遇一样、工作纪律一样、劳动时间一样,使其感到家的温暖。

三是建立安置过渡机制“用其长”。遵循因事定岗,因人施帮的原则,尽最大可能扩展公司用工种类、降低用工等级和要求,努力为安置帮教人员创造条件,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的。特别是对具有一技之长的,安置帮教基地给予优先安置。对于那些知悔改,能安心工作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还免费对其进行岗前职业技能培训,从而达到了公司用人用工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双赢的社会效果。

四是建立培训教育机制“育其人”。坚持学习教育与制度管理相结合,每月召开一次法制、技能、安全生产等知识学习培训,强化工作考核,定期与安置对象进行谈心沟通,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帮助安置帮教对象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基层司法所还积极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内部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每月派员去基地一次,检查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工作,叮嘱安置企业要对刑释解教人员多关心帮助,使他们对生活增添信心,防止少数员工对他们加以歧视,致使他们自暴自弃,丧失重新做人的信心,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五是建立信息档案机制“知其行”。建立档案资料库,包括人员个人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在基地学习、工作、生活的表现情况登记表、爱心帮教谈话记录情况和过渡就业、培训、离开基地前住新的地点等情况,做到知其行、备其案。同时,根据档案记载,为用人单位推荐奠定第一手资料。基层司法所和基地经常保持和他们的联系沟通,做到随时掌握其在社会的动向。  

为加强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服务工作,我县不断扩大充实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和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队伍,目前我县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55名,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40名。此外,我县不断提高司法协理员的工资待遇,司法协理员工资从最初的1200元提高到2000元,除了办理医保、社保外,还为他们每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为提高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连江县司法局每年专门组织一到两次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

 连江县司法局还通过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志愿服务方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效整合社会帮扶资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开展,我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分别组建县、乡镇、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志愿者网络体系。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由机关、党群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退休老干部、退休教师、村(社区)干部以及有一定技能的、热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事业的群众组成,按要求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结队帮教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和对社区矫正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帮教工作,主要做好开展法律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调查摸底、走访工作及思想教育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引导其顺利融入家庭和社会,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针对安置帮教对象多因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从而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且刑满释放后大部分都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连江县司法局将安置帮教对象列入法律援助的范围,同时充分考虑“曙光”安置帮教基地设立在安置帮教对象较多的黄岐半岛等这些因素,为了能尽快给这些特殊人员以及海上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和生产生活安全保障,连江县司法局充分利用海上法律援助工作站这个平台,通过常态化深入安置帮教基地以及海上养殖区开展海上法律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更好地为特殊人员提供法律服务。

 总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一贯倡导和坚持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观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做好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连江县司法局在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过程中,紧密结合连江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发挥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职能,切实增强群众工作的本领,从广大群众关心的事入手,在同群众相关的工作中找方法,最终将成果惠及广大群众,真正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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