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时间:2014-07-16 17:33
 今年来,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升服务水平、让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7月9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53件,其中刑事案件273件,民事案件478件,行政案件2件,提前完成福州市司法局下达的700件的任务目标。
 一是增强群众服务力。全面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以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健全咨询、登记、审查、指派、归档及律师值班等制度,努力做到“五个一点”即:语气再柔和一点、态度再热情一点、解释再通俗一点,工作再细心一点,让每一位来访群众都能满意而归。同时,推行“上门服务”机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不能到中心申请的,通过电话预约,由中心工作人员与援助律师一起 “上门援助”。到目前为止,已上门受理法援案件2件。
 二是增强办案积极性。今年我们对民事、行政、刑事、仲裁或劳动争议仲裁、非诉讼调解及代拟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咨询等其他业务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进行重新调整,进一步调动了办案人员积极性,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增强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媒体宣传法律援助知识,经常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学校、企业、部队、监狱等开展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今年来累计开展宣传活动6场,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小册、法律援助指南、书签等材料2000余份,深受群众好评。


 

来源:司法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