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积极主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时间:2015-08-07 16:45

一、“公调对接”共同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2015年7月29日晚,福清市玉屏司法所接到派出所公调对接的通知,立即启动“公调对接”的工作模式,赶往派出所解一起死亡纠纷

经了解,7月28日下午14时许刚进行工作不久的职员吴某到福出差,自一人到福某一网吧内玩游从网吧视频显示,他在连续网4个后,突感身体不适,痛苦地低下地伴有短的抽搐状后仰面靠在座位上。有人发现时,悲经发生了,再也没过来了。根据法医调查的初步示,死者尸表痕,且上也未他人有正面冲突,初步判定其是猝死。事后第二天,死者家聚集在网吧,情失控,还砸网吧里的电脑及其他物品。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大,派出所召集方到派出所协商

夜赶到的专职调向玉派出所了解了以上纠纷的始末后,派出所干警一道,经过两个多小解,在安死者家的同,反对当事人道理,并讲述法律和相关规定,以位思考的方式促成方互成了协议网吧愿意一次性补偿给死者家人民币陆伍仟元整(65000元)。在死者家属不再阻碍网吧正常营业的同,不追究其网吧电脑及其他物品的任。一级并激化的纠纷被消除在萌芽状态

玉屏司法所曾多次公安部门进联调,“公调对接”让调处工作更加利,司法所与派出所发挥各自优势共同造了平安和的社会环

二、人民调解成功调处死亡赔偿纠纷

福清市三山上坤村某勇电瓶销售。2015年7月1日,本村村民陈某勇店里了一个电瓶2015年7月4日,施某贵去海上电鱼电虾,于是向借用电瓶想到在作业时生漏事故,施某不幸当场死亡。事故生后,施某的家人悲痛欲,要求电瓶销售店老板某勇和辉赔偿得不可交。

三山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向事人方宣家相的法律法,告切勿采取激的行,凡事遵循规矩,用法律手段问题。在安死者家的基上,针对双方矛盾的焦点分别运用了“面面”、“背靠背”、“情感召法”等解方法做工作。一边死者的家属进行疏导劝说,告电鱼家明令禁止的行,《中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规定:禁止使用炸、毒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行捕,“电鱼”本身也是非常危的行;一边给从电瓶销售的某勇做思想工作,说明销售的商品要保证质量,否则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要进行相应赔偿。通过调解人耐心致地对双方多次思想沟通,以法情合、位思考的方法,最终使得方各一步,自愿协议电瓶店老板某勇助款人民伍万元整。死者妻子及其家人接受一次性助款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名再向电瓶店老板某勇和挑起事端

三、龙江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贴瓷砖工钱引起的纠纷

龙江街道松峰村村民周某某将自己盖的一幢房子贴瓷砖工程承包给一位姓何的师傅,双方签订合同,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何某瓷砖贴到工程总量的一部分后,将剩下的部分转包给四川籍农民工周某。周某要求东家周某某预付工程款,东家周某某表示在工程完成一半时工程款付一半,剩下的工程款待工程结束后付清。由于双方对付款方式意见不一,遂产生纠纷。龙江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义务,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东家周某某付清工程款的85%,剩下的工程款待贴瓷砖工程结束后付清。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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