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于学术,被聘为厦门大学硕士生导师;她精准把握着时代的脉搏,是福建省政府的立法咨询专家;作为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当有人问起的时候,她却总愿这样回答——我是庄晶萍,是给穷人打官司的律师。
如今的法援中心,在全市范围内设立有1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188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2869个村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600多名志愿者律师。多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达40多万,挽回了10多亿的经济损失,被列为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试点评估单位。
老百姓打官司必然会找法院,劳动纠纷会去劳动仲裁委……如果在这些场所都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群众在求助的第一时间便能获得法律援助。庄晶萍一家一家单位跑、一个一个机构谈。到目前为止,全市115家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站,与公检法、工青妇等部门工作的无缝对接,实现了“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法律援助”。
《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2015年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扩大到“收入为低保的两倍以下”群体。从农村五保户、领取低保的城乡居民到自然、意外事故致害者……法律援助走入千家万户,让符合条件的普通群众也能免费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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