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心姐姐”的心灵之约——记福州市晋安区王庄司法所司法协理员黄素兰
时间:2015-09-23 08:55

     黄素兰是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的一名司法协理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6年来,她累计帮教96名社区服刑人员,走访入户达1023人次;对72例拟适用非监禁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进行了适用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及核实。6年来,她帮教的社区服刑人员未发生一起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情况。她先后获得福州市、晋安区优秀司法协理员荣誉称号。

 

 

    以诚帮教 以情感化
  社区矫正的帮与教是密不可分的两个重要环节。黄素兰在工作中将两者辩证统一起来。
  社区服刑人员林某某,因患有脑梗塞、高血压,丧失劳动能力而失去经济来源,申请办理低保时,因条件不符合相关要求而未能得到认定。其家属对此反应强烈,因此影响了林某某的矫正教育工作。
  黄素兰得知该情况后,及时安抚林某某及家属的情绪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在得到司法所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支持后,她一方面及时向社区、民政部门了解办理低保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林某某及其家属的说明解释,取得他们的理解;另一方面详细了解林某某家庭生活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并根据掌握的情况与社区居委会、街道办、民政部门做好沟通,协助林某某准备申请材料。
  经过多次沟通和协调,林某某成功办理了低保并领取到了第一笔低保金。其一改之前矫正的抵触情绪,主动汇报自己的思想生活变化,带头遵守社区矫正纪律,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并向其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宣传并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讲究方法 深入谈心
  社区矫正面对的是有着不同生活经历和人生故事的社会特殊群体。黄素兰根据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始终坚持个别教育做到“五必谈”,即: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时必谈,有思想波动时必谈,遇到实际困难与问题时必谈,受到奖惩时必谈,期满解矫时必谈。她把每一次和社区服刑人员的谈心谈话,作为了解掌握他们现状和特殊性的机会。
  在社区矫正期间,郑某某因家庭矛盾与丈夫离婚,孩子判归前夫抚养,她终日郁郁寡欢、以泪洗面。黄素兰了解情况后,主动找郑某某谈心,同时联系她母亲一起做她的工作,耐心劝导郑某某相信未来、要向前看,鼓励她开始新的生活。经过一段时间的谈心、劝导,郑某某终于走出伤痛的阴影,脸上的笑容也变得灿烂了。重新组建家庭后,她开始了全新的生活,解矫后依然对黄素兰这个“知心姐姐”满怀感激。
  恪守纪律  廉洁自律
  黄素兰入职6年多来,始终严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利诱所动。
  面对个别社区服刑人员希望通过私下送礼品、请吃饭得到关照的举动,黄素兰严词拒绝并给予批评。她教育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说:“我会严格按照矫正工作的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按规定管教。绝不会随意降低管理标准,无原则改变管理要求。”
她用自己的坚守和行动,树立起了司法协理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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