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医患双方难以调处的矛盾,他知难而上,化干戈为玉帛,用倾心付出换来社会的安定和谐。从事医患纠纷调解处置工作3年来,他接待群众来访上百人次,共参与调解医患纠纷31件,涉及死亡11件,调解成功29件,为医患双方挽回经济损失274.24万元,调处终结的医患纠纷无一案例反悔。他就是闽清县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副主任——卞智林。
卞智林(左四)在调解一起医患纠纷
公平公正 做医患“中间人”
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在当前还是一个新事物,缺少丰富完善的规则制度可供遵循,但卞智林在心中有杆秤——那就是“心中有是非,而不论是非”。在查清事实、明确是非的基础上,他总是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民间习俗,居中公开调解,分别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劝说调解工作,尽己之力引导医患双方走上和解道路。
2013年12月31日,患者吴某秀经福州市某医院确诊为“肺结核病”,当天就诊于闽清县某中心结核病门诊,医生给吴某秀开具了“抗结核”药物治疗。此药物要求患者用药期间需定期复查肝功和服用保肝药物。2014年2月7日,吴某秀在复查肝功时发现肝功严重异常,该中心医生建议“停药并转院治疗”。吴某秀于2014年2月9日转福州市传染病院治疗,于当月19日不幸死亡。
死者家属与闽清县某中心因责任及赔偿问题引发纠纷,到闽清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卞智林见死者丈夫精神低迷,以安抚稳定其情绪为切入点,劝导其正视现实,化悲痛为力量。交谈中,死者丈夫希望向闽侯县某中心医生因未权衡用药利弊,导致其妻子死亡讨个说法。明确死者家属的诉求后,卞智林马不停蹄地赶到就诊医院开展详细调查,同时将死者家属的诉求告知院方。卞智林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阐述利害关系,明确了院方的责任与义务。院方最终同意赔偿化解纠纷,支付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费用,至此,该起医疗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情理交融 努力化解纠纷
从调解实践中,卞智林与中心工作人员摸索出了“六字调解法”,即突出一个“快”字、抓住一个“情”字、注重一个“细”字、强调一个“心”字、明确一个“理”字、落实一个“访”字。
2014年6月12日,22岁的小伙子吴某某因在校内跑步摔倒导致左外踝骨骨折,到闽清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医生经过诊断,最终决定给吴某某在腰硬联合麻醉下行左外踝骨折切开复位加钢板内固定术。但手术后,吴某某却出现排尿困难的后遗症,痛苦不堪,精神崩溃。他先后分别在福州总院等医院门诊治疗,历时1年多还未完全康复。
2014年10月9日,医患双方在闽清县医患纠纷调解大厅调解。患者及其家属认为,开刀手术后就出现排尿困难,是闽清县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麻醉失误导致,要求医院赔偿其医药费、护工费等。卞智林了解情况后,采取“背靠背”的调解策略,由调解员分别找双方谈话,平息怒气后再进行调解。对院方,他从人伦常理角度,说明了手术后年轻的吴某某承受着多大的精神创伤,院方应消除患方长期对峙造成的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对患方,他则是从法律层面分析了赔偿的限额,医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历时1年多的医患纠纷,在他以尊重事实和关爱人性的调解方法努力下最终握手言和。
无私奉献 促进和谐稳定
2015年2月22日,正值春节长假期间,患者吴某某因心脏不适、人事不省半小时入住闽清县某医院治疗,当日23时病情突变,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次日下午,吴某某的家属朋友20多人,聚集到闽清县某医院,要求院方赔偿。
卞智林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介入。他一方面向院方了解具体情况,另一方面苦口婆心地安抚患者家属情绪,做好患者家属思想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渐渐拉近了医患双方的心理预期,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场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医患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如今,由卞智林主持的医患调解中心工作逐渐在当地形成了较强的公信力,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安宁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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