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矫正服刑人员为己任,推动农村普法工作,被服刑人员誉为心灵“导师”。他曾获得 “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的称号,他就是闽侯县上街司法所司法协理员陈希。
结缘社区矫正工作
陈希,毕业于闽江学院经济系金融专业,中等个儿,一脸阳光,举手投足间透着随和干练。“带好东西,不要漏了。”他边递资料边关切地叮嘱社区矫正对象。
社区服刑人员由于曾触犯过法律,回到居住地后,往往会受到普通人的歧视和躲避。“我从小在公安机关大院长大,见过很多服刑人员。他们受到法律惩罚后,很多人会破罐子破摔,对生活失去信心,或者变本加厉报复社会,对社会和谐安定造成极大影响。因此,从小我就琢磨,要是能让这些人改过自新,重新过上新生活,多好!”陈希说。长大后,他如愿成了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和服刑人员打交道中,陈希感受到,只要设身处地考虑服刑人员的处境和心态,以平等姿态对待他们,真心接纳他们,真诚帮助他们改过自新,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再困难的矫正对象都能迎刃而解。
2012年,上街司法所新入矫一名服刑人员郑某,按照规定,由陈希负责对其监管。为更好帮助郑某顺利矫正,陈希经常到其家中走访,从家属、村干部等多方面了解到郑某的情况。当了解到他身体状况欠佳,且有精神病史,目前家庭经济较为困难时,为了帮助郑某解决困难,陈希建议向所在村委会申请低保。看到陈希这么努力的帮助自己,郑某心怀感激,向陈希表态,今后会认真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在矫正期间,郑某主动接受司法所的管理教育,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在陈希的真诚帮助下,2013年初顺利解除矫正。
帮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
刚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常因对社区矫正工作不了解,存在畏惧心理,影响了矫正工作的开展。陈希就遇到过一位这样的服刑人员。刘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来上街司法所报到时,家人朋友好几个人陪着他。在司法所门口,刘某一直不敢跨进来,嘴里还小声的念叨:“我又要坐牢了,我又要坐牢了。”看到这种情形,陈希立即起身将他迎进办公室,为刘某倒了一杯热茶。经过了解,法院判决后,刘某心理压力很大,甚至看到警察都会冷汗直冒。对今后生活的担忧,对家庭的歉疚一直困扰着刘某。更令他担忧的是,他误以为在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就相当于关押在看守所,与亲人隔绝,失去人身自由。
为了消除刘某的误解,陈希逐字逐句地为他解释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是一种区别于监禁刑罚的制度,是让犯人在社会上服刑的人性化做法,只要不违法有关规定,是不需要收监的。慢慢地,刘某的情绪变稳定了,他表示今后一定会按照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管理。虽然看到刘某的顾虑有所消除,但陈希心里丝毫不敢放松。第二天,陈希便对刘某进行了走访,说了许多鼓励他的话,彻底打消他的疑虑,树立他重新做人的信心。如今,刘某已期满解矫,顺利回归社会。有一次刘某遇到陈希兴奋地告诉他:“小陈,感谢司法所这段时间对我的教育,让我觉得一定要带头好事。所以,这次我们村拆迁,我第一个响应政府的号召,签了拆迁协议。”
积极投身法制教育工作
2014年12月4日是国家首个宪法日,陈希负责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宪法知识。通过学习,社区服刑人员明白了宪法的内容及意见,表示今后会多认真遵守法律,好好守法,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
“普法宣传工作十分重要,很多年轻人就因为是法盲,被人教唆走上犯罪道路,毁了自己的人生。”陈希说,他读小学六年级的那个寒假,在春节前夕,一名年轻的犯人被逮捕。陈希至今还记得他从警察车上被押下来时眼神里的恐惧、悔恨、绝望、悲伤。如果加强普法宣传,让群众知法、懂法,将能避免一些悲剧的发生。
“他是一个大忙人。”跟陈希共事的同事总是这么说,陈希在每一场普法宣传活动中,总是通过活动现场拍照、认真记录每一次的活动情况,总结活动效果。同时,陈希通过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积极消除群众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偏见,为社区矫正对象营造轻松的矫正氛围。陈希常说:“打消群众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偏见,能让消极悲观的服刑人员重新鼓起热爱生活的勇气,顺利回归社会,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
(吴有林 赵梦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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