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方凯斌所长从镇政府调任福清市高山司法所,成为了一名普通的司法行政干警。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的门外汉,年过四十的方凯斌所长不仅坚持天天读书看报,更报考了湖南大学在职法学专业的本科课程,边工作边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和专业知识素养,为的就是能在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为人民群众做出一份贡献。
人民群众眼中的服务员
“群众的事多小都不是小事”,方凯斌所长经常这样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说。司法行政工作中,有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流血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多年来,方凯斌所长始终抱着这样一个信念:做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决不能让小纠纷小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当好维护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的守护员。
高山镇定居海外的高某(女),与邻村邱某已离婚多年,婚前生有一子,随邱某生活。近来,邱某因吸毒导致生活困难,当得知高某近年在日本发展不错,便狮子大开口,要求高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500万日元,并在村里扬言,已准备好了炸药,如果不给抚养费,就要炸毁高某在村里的房屋,还要殴打其父。方凯斌所长闻讯后,迅速赶到该村,通过与邱某家人的沟通协调,在其家人配合下暂时安抚了邱某的情绪,第一时间平息了事态的扩大;同时,方所长积极与高某父亲接触,了解具体情况,得知高某有意向调解后,方所长又马不停蹄的赶到邱某家中,向其分析利弊……。就这样,高所长在两方家里马不停蹄的来回地跑,一次一次地劝,一句一句地讲,当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时,方所长当机立断,马上让高某传真一份委托书回国。次日,双方在方所长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可能民转刑的纠纷得以平息。
方凯斌所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已12年。12年来,他调解各种矛盾纠纷1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6%。其中防止纠纷激化25起,制止群体性械斗事件8起,协助党委政府息诉罢访12起。通过他的调解,多年积怨的邻里握手言和;通过他的说和,濒临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乡亲们看到方所长总是竖起大拇指:“他真是我们的贴心人呀!”
社矫人员心中的指导员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质量,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在重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方凯斌所长主动创新管理手段,通过感化教育、心理辅导等方式,积极引导矫正对象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
李某因年少冲动,聚众斗殴触犯法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他到高山司法所进行入矫报道时,方凯斌所长就从谈心中了解到,李某由于家中父母感情不和,各自外出已无法联系,家中经济困难,只有年迈的爷爷作为其监护人,李某有时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思想十分消极,不但抵触司法所的管教,还萌生了要进监狱“吃免费牢饭”的想法。李某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生活情况,引起了方所长的重视,他自己掏钱垫付了李某欠缴的手机费,并多次找李某谈心,在进行矫正教育的同时给予心理辅导,帮助李某分析利弊,鼓励他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社会、面对他人、面对自己,坚定生活信心。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沟通和心理辅导,李某端正了心态,主动到司法所接受教育,积极参与社区服务,2013年11月顺利解矫。
思想教育从严、心理矫正对症、关心帮助到位,是方凯斌所长对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不变的坚持,他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履行着一位“指导员”的职责,使高山司法所保持着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的良好记录。
司法行政工作的红旗手
随着基层司法所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高山司法所也由最初的1人发展到现在行政在编司法助理员3名,司法协理员3名,专职调解员3名的9人所。乘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东风,方凯斌所长积极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创新三者关系,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多次组织法律宣传志愿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地开展普法维权宣传,做到队伍建设走在前、化解矛盾冲在前、普法教育干在前、安置帮教做在前,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全所人员团结协作、清廉自律、锐意进取、依法行政,有效地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赢得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近年来,方凯斌所长多次被评为福州市安置帮教先进个人、福州市及福清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至2012年度连续四年年度考核优秀,荣立三等功一次;2010年被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优秀司法所所长”。
方凯斌所长在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争当“红旗手”的同时,也带领着高山司法所这支队伍不断创先争优。司法所连续多年荣获市司法行政部门授予的先进集体称号,规范化建设经验在全市推广。2012年高山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光荣称号,方凯斌所长作为福建省代表进京接受表彰,受到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
福清市司法局高山司法所所长方凯斌调解现场(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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