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0日,圆满完成为期一年援疆任务的福建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友玳律师载誉归来,实现了当初“有志而去,有为而归”的心愿。
蔡友玳主任律师积极响应省司法厅、省律协的号召,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于2013年7月前往新疆昌吉市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蔡律师把“有志而去,有为而归”作为自己援疆的工作目标,以实际行动兑现了他身在边疆、心系群众、主动作为的志愿承诺。蔡律师一年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共受理各类援助案件120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成功办理了昌吉市“6.18”重大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援助案件共63件,“8.25”飞马财富劳动争议纠纷法律援助案件共41件,“11.5”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共44件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为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服务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
蔡律师圆满完成为期一年的援疆工作,深得服务地昌吉市市委、市政府的认可,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受到昌吉市委政法委的表彰,被评为昌吉市“201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百姓心中最满意的模范志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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