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3-07-07 17:45

根据司法部公告(第8号)和福建省司法厅相关通知,现就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福州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事项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网址:http://www.moj.gov.cn)。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网上预约现场审核时间

请申领人于7月14日8时至7月18日23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福州窗”进行网上预约现场审核时间。具体操作步骤说明如下:

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州窗”-选择点击“掌上服务”-“政务服务”-“预约服务”-阅读“预约须知”并同意-闽政通用户登录-在预约页面选择“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司法局”-选择“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认定”-选择“7月17日-19日”工作日时间段进行预约。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17日至19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到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社会事务类窗口(台江区高桥路69号,乘公交车2路、6路、64路、79路、83路、89路可到达)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因实施法律职业资格无纸化审核系统,通常情况下申请人无需提供照片。如在现场审核期间,发现电子照片不合格的,申请人需提交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

上述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存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一)为避免申请现场拥堵,请申请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自觉按照网上预约的日期和时间段抵达现场。

(二)请遵守“乙类乙管”防控措施要求,注意个人安全防护,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三)申请人进入办事大厅后,需到四楼导办台附近的取号机领取审核号。请严格遵守现场秩序,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等候。

(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福州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591-83319614。

  福州窗微信公众号

 

 

  福州市司法局

  2023年7月7日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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