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2018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9-08-16 16:21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通知,现将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福州市领取2018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2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 

 2、地点:福州市司法局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602室,乘公交车2路、103路、162路、163路、175路、177路、190路、307路可到达东部办公区站点)。 

 二、领证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号码。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司法部规定,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本人亲自领取,不可委托他人代领。 

 2、若本人无法在上述期间前来领证,将推迟至10月13日之后领证。请相互转告,并给予支持与配合,联系电话:0591-83319614。  

                            

福州市司法局 

2019年8月15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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