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通知,自2012年4月1日开始,全省开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网上备案系统。持证人可登录福建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fjsf.gov.cn/),点击导航栏“司法考试”,进入资格证备案区域,根据说明操作即可。
以下人员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进行年度备案:
1、在福州市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职业且资格证档案未调出福建省的;
2、在福州市申请将法律职业资格证档案从外省调入福建省,且尚未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职业的。
持证人登录福建省司法厅网上备案系统后,根据提示,选择备案所在地“福州市”,并提交当年备案申请,如信息不完整或有误,请自行补充并点击保存,等待审核。15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备案审核结果。若持证人已取得律师、公证员执业证或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任命书,须持相关执业证或任命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前来我处申请变更备案。
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3319614。
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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