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福州”融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委托运营采购公告
时间:2026-05-28 09:47

福州市司法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法治福州”融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委托运营(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法治福州”融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委托运营

2.项目编号:ZHT-CS-2026013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法治福州”融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委托运营 1 260000 260000 260000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响应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时间:2026年5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4日(含电子文档),标书费200元/份,售后概不退换。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7.3获取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603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通过邮箱报名方式购买磋商文件)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6月8日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603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响应人。

9.磋商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6月8日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603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响应人。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福州市司法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7-8号楼6-7层

邮编: 350000

联系人:李勤

联系电话:0591-83305901

12、代理机构: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603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编: 350000

联系人:李宝东、吴慧蓉、叶嘉文、杨慧婷、林艳霏

联系电话:0591-87821985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银行账号:117130100100292125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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