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法典大数据智慧普法”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1-04-23 10:56

福州市司法局现就开展“民法典大数据智慧普法”活动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福州市司法局开展“民法典大数据智慧普法”活动项目询价。

2、项目内容:配合福州市司法局探索创新智慧普法模式,结合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法典》案例策划系列普法素材,并基于大数据技术,在主流大众新媒体对福州地区目标人群进行覆盖,开展精细化、分众化、互动式普法。

3、最高限价:50000元

4、采购单位:福州市司法局

5、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7层

6、采购联系方式:0591-83334383王先生

二、项目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策划《民法典》系列普法素材和互动

配合福州市司法局对创新智慧普法模式的探索,邀请相关专家或法治工作有关从业人员,深挖《民法典》相关资源,以专业严谨又通俗易懂的方式,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中关于婚姻、生活、财产、遗产等社会关注热点话题和案例进行解读。

以时下流行的动漫、短视频等表现形式策划多套素材,匹配有奖互动进行呈现。

(二)基于大数据技术的精细化、分众化、互动式的宣传方式

1、对普法对象的自然和社会属性进行分析,差异化匹配普法素材,构建精准普法模型。

2、在今日头条、抖音、西瓜、火山、微信朋友圈等,依据精准普法模型投放普法宣传片,各渠道合计投放30天,并累计实现不少于150万次的展现及8千人/次的互动(含:点赞、评论、参与抽奖等)。

3、此次宣传时间为4周,每周在普法自媒体号发布不少于一篇的普法内容。

4、提供媒体传播聚合数据一体化管理后台,可统一查看各渠道的投放数据。

5、提供价值不少于2000元、数量不少于50份礼品,作为互动奖励。

(三)工作安排

福州市司法局:主要负责《民法典》普法素材及活动执行流程的审核。

供应商:主要负责此次宣传的设计、制作、发布全过程。并准备《民法典》普法素材、投放模型构建、精准投放普法内容、开通媒体传播数据管理后台、采购互动礼品等。具体如下:

阶段 

时间 

工作安排 

准备期

普法素材上线前(应标日前)

制作不少于6组普法素材并提交审核、构建投放模型(人群标签、对应内容、投放周期等)、搭建宣传管理后台

执行期

普法素材投放期间

按照既定计划在主流大众新媒体(包括今日头条、抖音西瓜、火山、微信、Yes福建等)投放普法素材,并实时监控和优化传播效果。

总结期

投放结束后两周内

形成总结报告,为后续的普法工作提供参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被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高新科技技术型企业、具备人工智能身份识别专利技术、具备全媒体的渠道与运营能力、有《民法典》线上线下普法活动运营经验。具备相关专家或法治工作有关从业人员顾问资源。(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28日17:00(北京时间),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716。

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州市司法局并进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纳入比价。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需附相关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的承诺书、履行合同的人员、通过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曾经参与的案例(如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报价人应提供完整的“民法典大数据智慧普法”活动执行方案,包括投放素材(不少于6套),以及对应的人群标签和投放频次安排。

3、报价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报价文件份数:一式二份。

5、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不纳入比价。

6、对技术指标不完全相应的不纳入比价。

7、报价人报价应包括完成报价文件所确定的范围的全部费用。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