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就办公场所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组织询价。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司法局办公场所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二.报价需求
(一)报价人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经营灯具资质;
3.报价单;
4.承诺函;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二)报价及比价方法
1.最高限价:35520元;
2.比价方法:最低价法。
(三)项目具体要求
1.照明灯具附合国家节能标准。
2.为保障售后服务,投标人须为福州当地企业并附售后服务承诺书。
3.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5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工作。
4.所报价包含运费.材料费.安装费.建安税费等。
5.规格、型号、参数及质保期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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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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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及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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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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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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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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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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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平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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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框尺寸:600*600mm,色温:4000K—6000K,功率:单驱≥40W,光效≥60lm/W,显指≥80,无频闪。提供光源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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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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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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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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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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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万伍仟伍佰贰拾元整(35520.00)含安装费建安税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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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报价前应到现场进行勘察,供应商不勘察现场的,视同对本项目已经了解,并充分理解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2.供应商就采购内容一次报价,不得更改价格。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0年12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707室。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的报价文件送达并进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纳入比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需附相关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文件份数:一式二份;
4.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不纳入比价;;
5.在同等报价的情况下,由询价小组现场随机抽选第一候选供应商;
6.报价人报价应包括完成报价文件所确定的范围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