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现就开展“闽都法治大讲坛——云上说民法典”活动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福州市司法局开展“闽都法治大讲坛——云上说民法典”活动项目询价
2.项目内容:配合福州市委政法委、福州市法学会、福州市司法局三家主办单位的普法工作,派出专业编导、摄像和后期制作团队,围绕《民法典》制作4期精品节目,每期以一个分主题,结合热点话题及案例,制作发布1小时内的直播(录播)讲座,以优质及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普法内容获得用户认可。
3.最高限价:80000元
4.采购单位:福州市委政法委、福州市司法局
5.支付比例:福州市委政法委支付50%、福州市司法局支付50%
6.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7层
7.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83334383 王先生
二、项目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闽都法治大讲坛——云上说民法典》栏目
拟配合福州市委政法委、福州市法学会、福州市司法局三家主办单位的普法工作,派出专业编导、摄像和后期制作团队,围绕《民法典》制作4期精品节目,每期以一个分主题,结合热点话题及案例,制作发布1小时内的直播(录播)讲座,以优质及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普法内容获得用户认可。
由三家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或法治工作有关从业人员,深挖《民法典》及相关文化资源,以专业严谨又通俗易懂的方式,解析等当下热门话题和现实案例,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打造“普法网红主播”。
(二)多层次、立体化传播
每期节目通过网端微屏矩阵及第三方媒体平台传播,将项目影响最大化:
1.福州新闻网网站传播:节目推出前,在福州新闻网网站发布预告新闻。
2.掌上福州客户端传播:节目推出前,在掌上福州客户端发布预告新闻。
3.融媒体智慧屏传播:定制节目宣传海报,节目当天在福州市全城的融媒体智慧屏播放,可扫码延伸阅读和线上转发,线上线下结合,营造法治宣传社会氛围。
4.抖音传播:摄制15秒节目宣传小视频在福州新闻网抖音号发布。
5.重要直播将同时在新华社现场云推出。
(三)工作安排
福州市委政法委、福州市法学会、福州市司法局:主要负责讲座选题、邀请专家、确定讲座直播场地等前期筹备工作。
供应商:主要负责讲座现场的视频直播(录播)、讲座信息的平台宣传,具体如下:
时间 |
节目安排 |
宣传安排 |
直播(录播)前 |
1、提前1周确认直播(录播)时间、内容、制作海报、生成预告链接等。 2、提前3天安排直播(录播)人员,含摄像1名+现场统筹1名+主持人(含串词)。 |
提前1-3天在福州新闻网网站、掌上福州客户端发布预热软文1篇(预热文章由三家主办单位提供)。 |
直播(录播)当天 |
按需完成节目现场直播(录播)。 |
1、福州新闻网网站直播(录播)入口1个(图+链接形式引流)。2、掌上福州客户端直播(录播)入口1个(图+链接形式引流)。3、融媒体智慧屏海报宣传1张(1天)。 |
直播后 |
10天内完成录播视频的加工并刻成光盘交付市司法局。 |
直播结束1-2天内,剪辑15秒小视频1个在福州新闻网抖音号发布。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被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0年1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716。
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州市司法局并进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纳入比价。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需附相关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的承诺书、履行合同的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报价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文件份数:一式二份;
4、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不纳入比价;
5、报价人报价应包括完成报价文件所确定的范围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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