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机考防窥卡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时间:2019-09-26 16: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司法局采购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机考防窥卡的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机考防窥卡的采购项目询价 

  2、项目内容:为保障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机考顺利、公平实施,拟采购3500张防窥卡(可移胶),产品规格不小于30cm×10cm。 

  3、最高限价:70000  

  4、采购单位:福州市司法局  

  5、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6  

  6、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83319614 林先生     

  二、项目服务要求 

  1、要求防窥卡防窥效果较好,并且可重复使用。供货商需按照指定规格保质保量提供货品,配置的可移胶带不得损坏电脑显示屏,拆装后不留痕迹; 

  2、采购的防窥卡需在10月9日前运达福州市司法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被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99月30日17:00(北京时间),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607室  

  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州市司法局并进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纳入比价。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需附相关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2报价文件份数:一式二份;  

  3、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不纳入比价;  

  4、对技术指标不完全响应的不纳入比价;  

  5、报价人报价应包括完成报价文件所确定的范围的全部费用。  

来源:司法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