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执法普法远程巡查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局拟进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执法普法远程巡查系统的建设。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局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本项目的采购,欢迎供应商按要求书面报价。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执法普法远程巡查系统采购项目
二、报价需求
(一)报价人资质要求
凡具有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采购公告所述货物及技术服务的供应商,均可报价。
(二)报价及比价方法
1.最高限价:91272元。其中,远程巡查指挥终端3套及2019年指挥终端技术支持服务限价36000(含)元;考场4G移动摄像机租赁及技术支持服务限价55272(含)元。
2.比价方法:总额最低价法
(三)项目具体要求
1.采购项目
(1)远程巡查指挥终端3套及2019年指挥终端技术支持服务
每套设备含小鱼易连AE2080巡查指挥终端1台、支架1个和30GB/月流量卡1个。福州考区每个考点配置1套。
(2)考场4G移动摄像机租赁及技术支持服务:2019年8月31日客观题考试需59套;2019年10月13日主观题考试根据实际考场数确定。
每套设备包括海康威视DS-2CD2T29UJ-I8WSF摄像机1个、拾音器1个、64G存储卡1个、支架1个、排插1个、30GB/月流量卡1个,每间考场配置1套。
2.提供技术服务内容
(1)在2019年8月31日和10月13日考试前及考试期间,负责为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的考点及考场提供设备技术支持服务;
(2)考前安装调试设备,并通过4G网络连接至福建省司法厅和司法部视频云平台,同步进行仿真测试。根据考场情况调整4G移动摄像机的照射角度,严禁照射到考试计算机的屏幕;
(3)考试期间指导使用设备,根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实时监控福州考区考点和考场的情况,协助上传监控视频,严防考场4G移动摄像机照射到考试计算机的屏幕;
(4)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如设备及网络出现故障,需及时检修;
(5)福州市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
(四)付款要求
合同签订15天内,支付合同规定金额50%。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结束后,付清合同规定金额。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设备提供现场免费保修(不得低于生产厂家要求),免费保修期自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
2.质保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负责对设备提供售后服务,并保障设备配件的供应。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9年8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8号楼607室。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州市司法局并进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纳入比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需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份数:一式二份;
3.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不纳入比价;
4.在同等报价的情况下,售后服务更优的报价人推荐为第一候选人。
5.报价人报价应包括完成报价文件所确定的范围的全部费用。
五、联系人:小林(办公电话:0591-83319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