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应用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17〕24号),为严格执行省、市关于采购管理和招标工作有关规定,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福州市司法局拟对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和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前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选申请人须为福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三、比选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获法定代表人授权。
四、在福州市城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属规范的评标室(提供完整的图片)。
五、从业人员熟悉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专业招标组织及招标争议解决能力。
六、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代理机构于2019年3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备案材料报送至福州市司法局,我局将在申报的代理机构中择优选取至少15家建立本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并报备市财政局,逾期送达材料的将不予参评。。
联系人:张祎
电话:0591-83321233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7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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