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法治文化走廊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18-02-24 15:00

  我局拟建设法治文化走廊项目,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局采取公告询价的方式进行本项目的采购,欢迎供应商按要求书面报价。 

  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司法局法治文化走廊建设 

  二、报价需求 

  (一)报价人资质要求 

  1、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相应的资格; 

  2、具有承接过机关、事业单位文化走廊设计制作经验(以合同为证),且公司在一年内未发生违规违法行为。 

  (二)报价及比价方法 

  1、最高限价:26万元; 

  2、比价方法:综合评审法。 

  (三)项目具体要求: 

  福州市司法局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制作,具体详见图纸。 

  (四)其他要求: 

  1、工程须在20日内完成; 

  2、承接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禁止施工时间:12:30-14:30,22:00-次日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时间除外)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8年3月2日10:00时(北京时间),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8号楼707室。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州市司法局并进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纳入比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需附相关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诚信记录、项目实施人员、计划、质保承诺书; 

  2.报价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文件份数:一式二份; 

  4.报价人报价应包括完成报价文件所确定的范围的全部费用。 

  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0591-83321233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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