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公证行业深化“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 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司[2025]90号
时间:2025-06-06 11:25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公证协会,市公证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公证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照市局《“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方案》任务要求,现制定《公证行业深化“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司法局    

                                                                       2025年5月15日   

    

    

    

    

      

    

  公证行业深化“助力优化法治化 

  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 

  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福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健全和完善公证服务制度体系和服务机制,保障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二、工作举措 

  (一)提供涉企专项公证服务。结合企业的产业特点和经营需求,在侵权证据保全、知识产权保护、商标转让、企业融资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相关公证服务,支持企业依法维权、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责任单位: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公证协会、市公证处) 

  (二)提供涉企公证一站式服务。公证机构依托“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公证服务以及文书翻译、代书服务、快递送证等一系列延伸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全面的服务体验。

  (责任单位: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公证协会、市公证处)

  (三)提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利用高动态音视频同步录制、人证比对、电子签名、云端自动储存等技术,为无法亲自到场的海外华人华侨、台胞提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帮助企业降低时间和经济成本,解决急迫问题。

  (责任单位: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公证协会、市公证处)

  (四)推行公证事项“免证办”。公证机构办证系统与“无证明管理系统”对接,通过在线协查、数据共享等方式直接调取已纳入无证明系统协查目录的证据材料,实现法人资格公证、国籍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等9大公证事项“免证办”,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理公证的便捷度、舒适度。

  (责任单位: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公证协会、市公证处)

  (五)深化“榕e证”公证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公证协会信息化系统和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功能,加强信息数据安全保障,积极参与“无证明城市”建设,提升全省148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榕e证”品牌成效。进一步减少信息核查时间,提高信息准确性,提升公证服务效率。

  (责任单位:市公证协会)

  (六)开设台湾公证书远程核验专窗。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设立福州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台湾公证书核验窗口,为台企台胞提供台湾公证书远程核验比对等法律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证协会)

  (七)开通台胞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公证机构安排专人对接台胞,为台胞提供“一对一”服务,实现快速响应、高效办理。根据需要,为台胞台企提供延时、上门办证、预约办证、急件立等可取等服务。

  (责任单位: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公证协会、市公证处)

  (八)开展公证服务进企业活动。组织资深公证员深入企业,现场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和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法律咨询和普法活动,为企业提供更加贴合实际的公证服务。

  (责任单位: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公证协会、市公证处)

  (九)开展涉企公证业务专项培训。根据涉企公证服务的特点,组织开展证据保全、现场公证、赋强公证、合同公证等公证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公证人员办理涉企公证的业务能力水平,提升涉企公证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公证协会)

  (十)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部署,结合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公证质量检查,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秩序,推动公证行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公证协会)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公证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部署相关工作,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属地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和两岸融合发展相关工作需要公证机构参与的,应结合工作实际予以支持。

  (二)遵守执业纪律。各公证机构要加强公证人员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服务企业和台胞过程中,不得以低价竞争等不正当方式获取公证业务,不得收受企业和办事人员财物或其他利益,共同维护公证行业良好形象。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责任单位在开展相关工作,落实相关举措过程中,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网络等渠道,对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进行广泛宣传,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两岸融合发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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