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做好2016年司法行政系统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6〕5号),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在为农民工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司法行政系统在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前景广阔,同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农民工工作面临新的情况。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农民工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同时也要看到,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农民工工作还存在农民工就业压力有所增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所反弹、农民工权益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农民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福建作为沿海开放省份,是农民工输入大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加大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农民工工作力度,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农民工各项工作
2016年司法行政系统农民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农民工讨薪、权益维护等服务工作,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治宣传工作。坚持把农民工普法工作情况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指导各地把农民工普法纳入本地“七五”普法规划。开展“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把农民工普法情况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标准,对“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2016年“三下乡”活动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法律下乡”活动等。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民工普法教育机制,认真贯彻《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落实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建立健全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构建企业总法律顾问为核心,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鼓励各地将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纳入企业法律体检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严格农民工劳务合同的依法订立、审查、履行、监管、备案、登记制度,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着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司法行政与劳动、财政、信访、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组织的合作协商,争取支持,共同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补充事项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努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农民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继续推进法律援助窗口一层临街化建设,发挥示范窗口引领作用,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开展各项针对农民工法律服务的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承办各环节业务规范,建立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免除经济困难审查,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使农民工能够及时得到帮助。针对农民工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在服务过程中注重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并根据农民工易发纠纷类型做好政策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年开展专项活动,组织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走进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稳妥处置涉及农民工的群体性事件,努力把涉及农民工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稳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媒体,积极开展电视调解、QQ调解、微博调解、听证调解等方式,积极引导人民调解组织向一些农民工矛盾热点较集中的行业、专业领域延伸拓展,重点加强对涉及农民工的婚姻家庭、继承、房屋宅基地、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特别是拖欠工资、工伤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将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积极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资源,畅通申请渠道,强化便民措施,不断提高服务农民工工作水平。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劳动仲裁等农民工工作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高效、顺畅的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衔接配合机制。要强化调查研究,密切关注农民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及时了解农民工利益诉求,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提高农民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农民工的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省司法厅。
福建省司法厅
2016年3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