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中级初级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榕司职改〔2026〕3号
时间:2026-07-24 17:08

各县(市)区人社局、司法局,市司法鉴定协会:

现将《福建省司法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司职改〔2026〕3号)《福建省司法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级初级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司职改〔2026〕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及范围

2025年度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福建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司职改〔2023〕6号)、《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范围和对象是在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具备申报条件的现职司法鉴定人员。司法鉴定执业类别分为四个专业方向,分别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其中,法医类的职称名称为法医师、主检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法医师。其他专业方向在职称名称后标注,如初级司法鉴定人(物证类)等。原司法鉴定人职称与统一后的司法鉴定人职称对应关系为:原助理工程师对应初级司法鉴定人,原工程师对应中级司法鉴定人,原高级工程师对应副高级司法鉴定人,原正高级工程师对应正高级司法鉴定人。法医类司法鉴定人职称名称不变。

二、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需严格按照省司法厅文件要求报送,参评人员单位名称务必写全称(与公章、执业单位证件一致),如果公章、执业单位证件有带“福建省xx市”则不得省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共计14页,《申报司法鉴定人职称人员简明表》共计2页,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填写,不得增减页面,且必须双面打印。

2.申报材料中涉及论文需提交专业期刊的封面+目录+论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与评审的论文或案例的代表作需要另外单独一份复印件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不盖章。送审代表作需提交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个人查重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不盖章。

3.所有提交的论文均需有CN刊号,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结果截屏打印页,要盖章。所有提交的论文均需提供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上查询到的论文结果的复印件(CN刊号必须一致,否则不得提交评审),要盖章。

4.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核对,材料中要求的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

三、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报送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至8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诗,联系电话:83321387。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7号楼769室。为了保证资料不遗失,申报人员材料建议使用大号、可用细绳缠绕封口的牢固牛皮纸文件袋。材料袋上详细注明申报人的姓名、单位、所在地市、联系电话。

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登录到福建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fujian.gov.cn)“公告公示”栏目中下载。其中《申报评审司法鉴定人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发送至市司法局人事处邮箱:gxwm1359@163.com。

福州市司法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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