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榕司〔2025〕46号
时间:2025-03-21 11:33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法律服务供给,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助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经研究,决定开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市两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全市民营经济强市发展大会等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照市委深化拓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在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中奋勇争先,多作贡献。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结合法治督察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涉企行政检查专项督导,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情况摸底,及时纠正违规和不当执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合理实施执法行为,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持续推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二)全面推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加强对各县(市)区的工作指导,成立法制审核人才智库,制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相关工作规范,推动应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办理案件,打造“多元化人才智库+标准化业务流程+常态化工作保障”三位一体的法制审核协作管理体系,保障和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三)提升涉企立法中企业的参与度。在法规规章制定过程中,凡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充分听取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深入了解诉求,吸收采纳合理意见。

  (四)开展行政复议“惠企安商”行动。结合市委政法委“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力度,纠正影响公平准入、妨碍平等竞争的违法行为,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对央国企、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调研走访,问需于企;宣传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及与企业经营发展关系密切的政策部署,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五)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审查能力提升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加大涉企文件审查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文件的培训解读力度,精选印发典型案事例,加大对各县(市)区备案审查机构涉企文件审查工作的指导力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升涉企规范性文件制发水平。

  (六)开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蒲公英’在普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着力推动全市涉企相关部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运用全市新媒体普法矩阵加强涉企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七)建设涉企公证在线服务“公证e企通”。在市公证处微信小程序、“e福州”、“闽政通”等线上申请平台中增设“涉企服务通道”功能,企业可通过该通道快速提交公证办理申请,市公证处安排专人第一时间与企业联系,详细了解公证需求,提供专业优质、精准高效的公证服务。拓展创新金融、知识产权等新兴公证服务领域,探索开展“公证+”多元解纷新路径。

  (八)建设完善“律师+N”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聚焦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适时挂牌成立律师调解中心(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整合律师事务所专业力量,重点组建商事纠纷、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争议等民营企业高频需求领域的调解团队,建立涉企纠纷调解绿色通道,探索开展“调解+合规指引”服务模式,在纠纷化解中同步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诊断服务;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畅通调解与诉讼的衔接渠道,通过司法确认赋能调解成果,推动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

  (九)优化法律援助涉企受理审批办案流程。为民企、小微企业困难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先”举措。鼓励律师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企业与劳动者的争议纠纷,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又保障企业生产秩序,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共赢。

  (十)助力营造和谐安定医疗环境。加强与新设立医疗机构沟通联系,协助医疗机构建立规范的医患纠纷调解室,对调解室的硬件软件建设给予指导,为新医疗机构及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提供调解保障。充分发挥医患纠纷调解行业专业组织的功能作用,全力保障医疗公共服务良好环境,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探索完善涉企法律服务供给,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解决法治领域的实际困难,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积极助力提升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二)要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分别于6月30日、9月30日及11月2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附件2)报局办公室。要对专项行动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与推动落实全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建立督察清单台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三)要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类法律服务场所、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全方位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1.“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清单

  2.“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表

附件1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目标成果

具体举措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

1

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

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结合法治督察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涉企行政检查专项督导,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情况摸底,及时纠正违规和不当执法。

2.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科学制定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计划,合理实施执法行为,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3.持续推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通过平台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陈元武

法治督察处

2

全面推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建设“多元化人才智库+标准化业务流程+常态化工作保障”三位一体的法制审核协作管理体系,保障和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1.指导各县(市)区成立法制审核人才智库。

2.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相关工作规范,明确机制适用范围、业务流程和保障举措。

3.推动应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办理案件。

陈元武

法治督察处

3

提升涉企立法中企业的参与度

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法规规章制定过程中,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充分听取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深入了解诉求,吸收采纳合理的意见。

庄晶萍

立法处

4

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活动

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

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企业活动,走访我市央国企、中小微企业等,问需于企,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宣传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及与企业经营发展关系密切的政策部署。

庄晶萍

行政复议综合指导处

行政复议一处

行政复议二处

5

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审查能力提升工作。

有效提高县(市)区备案审查机构对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质效,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升涉企规范性文件制发水平,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拟举办一期备案审查培训班,加大涉企文件审查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文件的培训解读力度(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2.精选印发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纠错的部分违反市场公平竞争、不符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事例,指导各县(市)区备案审查机构加强涉企文件审查工作

庄晶萍

规范性文件备案

审查处

6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蒲公英’在普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深入宣传涉企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助力优化福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1.线下,着力推动全市涉企相关部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2.线上,积极推动全市新媒体普法矩阵加强涉企法律法规宣传。

陈元武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7

建设涉企公证在线服务“公证e企通”

实现涉企公证在线服务“规范优质,便捷高效;有求必应,贴心服务”。

1.在市公证处微信小程序、“e福州”、“闽政通”等线上申请平台增设“涉企服务通道”功能,提供一对一专人服务。

2.拓展创新金融、知识产权等新兴公证服务领域,探索开展“公证+”多元解纷新路径。

丁萍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市公证处

市公证协会

8

建设律师+N”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建立较为完善的诉调对接机制,长效开展律师调解工作。

1.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适时挂牌成立律师调解中心,先行整合相关律师事务所的警律联调、知识产权调解队伍,组建专业调解团队,试行市场化的律师调解平台。

2.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畅通调解与诉讼的衔接渠道,推动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和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提升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

3.加强工作保障。强化律师调解员培训,施行调解员名单动态调整机制,激励调解员提升工作质量;推进“以案定补”的补助方式,确保调解工作的可持续性。

陈建新

律师工作处

法律援助中心

9

优化法律援助涉企受理审批办案流程

通过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先”等举措,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涉企受理审批办案流程。

1.为民企、小微企业困难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先”举措;

2.鼓励律师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企业与劳动者的争议纠纷,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又保障企业生产秩序,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共赢。

丁萍

市法律援助中心

10

助力营造和谐安定医疗环境

高效化解医患纠纷,维护良好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助力营造安定有序的医疗环境。

1.医患调解工作端口前移,针对医患纠纷易发、多发、频发的突出问题,组织调解专家与医疗机构交流研讨、宣讲培训,从源头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同时提高发生纠纷后医疗机构先行与患方沟通协调的能力,尽量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加强与新设立医疗机构沟通联系,协助医疗机构建立规范的医患纠纷调解室,对调解室的硬件软件建设给予指导,为新医疗机构及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提供调解保障。

3.充分发挥医患纠纷调解行业专业组织的功能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窗口接访到位、应急处置到位、纠纷化解到位,全力保障医疗公共服务良好环境,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

王泉明

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

 

附件2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表 

处室(直属单位):                                     填报时间:2025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成效简介

简要概述项目的背景、创新做法、特色亮点及主要成效,例如全国全省全市排名、宣传推广、激励表彰等情况,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实质性举措

如出台文件、会议部署、调研推进、宣传推广等情况,请以条目式列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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