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送达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终止事由发生后有关事项通知的公告
时间:2024-11-14 13:34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25日,我局作出《关于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终止事由发生后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9日安排执法人员上门进行送达,因你所办公场地大门上锁,无人办公,无法直接送达。后我局向你所邮寄上述通知,该快递因无法正常投递于2024年11月6日被邮政退回我局。你所负责人林洪楠在福建省律师管理信息系统上登记的联系电话亦长期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无法联系其本人领取上述通知。因前述方式均无法向你所送达上述通知,现本机关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福州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14日

  (联系人:潘婵婕,联系电话:0591-83370715)

  附件:《关于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终止事由发生后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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