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政府立法工作公众参与度,科学编制2025年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规章立法项目应当符合设区市的立法权限,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聚焦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实际需求,突出地方特色,包括制定、修改、废止规章的建议。
二、征集要求
提出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的名称,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有关上位法依据,通过立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条件成熟的,一并提交草案文本和其他相关材料。
三、截止日期
征集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
四、报送方式
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公民请注明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栋653室 福州市司法局立法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字样),邮编:350007;
(二)传真:(0591)83356168;
(三)电子邮件:fsj653@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福州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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