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的公示
时间:2023-12-19 17:59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参评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闽司办发明电〔2023〕30号)要求,拟推荐福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一、评选条件 

  1.聚焦主责主业、职能作用发挥充分。依法履职,在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慧化业绩突出,2020年以来安全稳定实现“三个不发生”(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极端暴力案事件、不发生脱漏管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2.班子团结务实、队伍素质过硬。领导班子“头雁”作用明显,决策科学,勇于担当,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干部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

  3.制度机制健全、管理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工作标准科学明确,各项工作开展依法依规、运行高效。

  4.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廉政教育融入到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筑牢社区矫正工作廉洁防线。2020年以来没有发生过违纪违法问题。

  二、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自2009年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尤其是2020年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福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在上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守正创新,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提高全市社区矫正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和智慧化水平,带领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司法所落实落细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措施,重新犯罪率始终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三、公示内容 

  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1-83321233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

  福州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19日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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