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福建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要求,我市对17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全面复核,形成初核结果,拟保留17个村(社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初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来电、来函、传真等形式向福州市司法局反映情况。
联系人:李勤
联系电话:83305901
传 真:83334383
附件:福州市拟保留“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名单
福州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福州市拟保留“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名单
(17个)
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3个)
1、连江县浦口镇塔头村
2、闽清县梅城镇城关村
3、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村
4、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村
5、长乐市航城街道洋屿村
6、罗源县凤山镇苏区村
7、仓山区仓山镇先锋村
8、长乐区营前街道长安村
9、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
10、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前屿村
11、福州市福清市上迳镇梧岗村
12、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凤坂村
13、福州市闽清县东桥镇安仁溪村
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4个)
1、鼓楼区东街街道军门社区
2、台江区后洲街道中亭街社区
3、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洲社区
4、晋安区王庄街道砌池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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