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政府2024年度规章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提高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规章立法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设区市的立法权限,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提出的建议项目应当从我市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突出我市地方特色,包括制定、修改、废止规章的建议。
二、征集要求
提出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的名称,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有关上位法依据,通过立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已经调查论证或者形成草案的,欢迎提交调查论证资料、草案以及立法参阅材料等。
三、截止日期
征集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2日。
四、报送方式
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民请注明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栋653室 福州市司法局立法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字样),邮编:350007;
(二)传真:(0591)83321233;
(三)电子邮件:fsj653@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感谢对政府规章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福州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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