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茂兴同志任职的通知
榕司[2018]197号
时间:2018-09-07 16:53

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茂兴同志试用期考核合格,任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科员。 

  任职时间从2018823起计算。 

  特此通知 

  

福州市司法局 

201896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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