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泽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虚假诉讼伪造证据材料犯罪成本的建议》(提案编号20253054)已收悉。作为分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事诉讼案件数跨越式增长,民事虚假诉讼也呈愈演愈烈之势。民事虚假诉讼不仅侵害其他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甚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还会扰乱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破坏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亟须对其进行全面、规范、有效治理。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加强律师教育管理,对于律师参与虚假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我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发挥,始终把加强律师行业监管、规范律师执业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刀刃向内,配合司法机关共同防范、治理虚假诉讼。一方面以“双随机”检查为抓手,采取查看台账、抽查案卷等形式,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开展、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依法强化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责任,督促所属律师规范执业;另一方面,畅通来访、来信、来电等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与司法机关、律师协会以及其他地市司法局的沟通协作,健全投诉线索移送机制,最大范围收集律师参与虚假诉讼问题线索,严厉惩戒律师行业违法执业行为。2023年以来,我局累计办理投诉案件74起,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10名律师、3家律师事务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市律师协会依规对28名律师、6家律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正如您建议中提到的,部分律师为帮助当事人实现非法目的,在明知虚假诉讼的情况下,为当事人出谋划策,甚至伪造证据、虚构纠纷,通过司法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也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因此,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所提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有针对性的加强律师执业的监管和指导。
一是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联合行业协会将虚假诉讼识别与防范作为新执业律师岗前培训、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举办防范虚假诉讼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组织律师进社区、企业开展防范虚假诉讼专题宣讲,增强律师的规则意识和规范意识,提高防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能力,审慎选择案件诉讼策略,自觉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是强化律师协会自律管理能力。指导律师协会认真落实行业警示制度,编制《福州律师执业警示录》,将律师参与虚假诉讼等违法违规执业案例汇编成册,深入剖析、详细梳理案件中虚构法律关系、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风险点,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全体律师敲响警钟,引导从业人员深刻认识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发布执业风险警示函,倡导律师事务所建立案件受理审查制度,重点针对民间借贷、离婚财产分割、企业破产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实施高风险案件集体研判机制,构建防范虚假诉讼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加强律师执业监督和惩戒工作。探索建立律师诚信执业“黑名单”,对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及律所实施重点监管。畅通与司法机关的双向沟通联系渠道,对司法机关移送的律师涉嫌参与虚假诉讼案件,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对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发现律师涉嫌参与或唆使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情形的,及时开展约谈提醒并通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情节严重,触碰律师执业底线或构成虚假诉讼犯罪的,严格依法予以惩戒。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吴 钢
联 系 人:林奕孜
联系电话:0591-83359951
福州市司法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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