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珍、张兰英委员:
《关于对完善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体系 提升治理水平的建议》(2140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三个平台建设方面
近年来,在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一是构建人民调解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层多维体系,初步形成以镇(街)调委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目前,我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963个。二是加强县(市)区级人民调解中心多元调解衔接平台规范化建设。全市12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县级调解中心,接受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和县乡两级调解组织移交或委托调解的复杂疑难纠纷,初步搭建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多元化解的“四梁八柱”。三是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向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延伸。目前,我市已在医疗、国土、环保、交通、劳动、物业等领域建立39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基本实现“行业内纠纷行业内化解、专业性纠纷专业化解决”。四是积极推动行政调解组织建立。重点指导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7个部门成立行政调解组织。目前,全市共成立53个行政调解组织。五是强化人民调解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以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建设为契机,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和反馈工作,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同时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积极推动“智慧调解”,指导基层调委会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在线调解、远程调解,通过推动人民调解员广泛使用手机APP,推行人民调解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服务、网上监督,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二、关于完善三项工作机制方面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健全源头预防、全方位排查、归口处理、会商研判等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普遍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各级各部门出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必经程序和前提条件。健全县乡村三级和行业系统联动排查工作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坚持县级每月全面排查、乡级每半月拉网排查、村级每周滚动排查、行业系统联动排查。健全归口处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落实调处化解工作责任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实行党政领导和部门单位包案负责。健全会商研判机制,市、县两级信访联席会议每月集中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形势、讨论解决方案、调度问题处置,乡镇(街道)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会商,落实化解责任和工作举措,及时把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基层。
三、关于筑牢两道调解防线方面
我局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公证、律师、法治宣传、司法鉴定、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合力,积极引导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一是加强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工商联、贸促会、法学会和行业协(商)会的作用,积极参与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广泛吸纳“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人员、大学生村官、律师、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落实《关于深化基层法律服务 推进访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挥各级法学会人才荟萃、联系面广的优势,建立调解服务志愿者队伍。三是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积极培育律师调解服务品牌。全市律师调解员名册中共有58家律师事务所、171名律师。四是加强“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建设,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及品牌调解工作室培育。目前,全市共建立了“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78个、个人调解室108个、省、市、县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各2个、12个、30个,其中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数量居全省首位。
四、关于畅通五种对接渠道方面
坚持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全面完善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仲调对接等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均已实现“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机制全覆盖。2020年接受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委托调解案件3260件,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901件。具体措施有:一是强化衔接联动。先后与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调对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规定》《关于“检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落实2020年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征迁补偿类行政复议案件调解中职能作用的意见(试行)》,推动基层司法所参与复议调解工作,进一步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特点,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二是推进劳动仲裁律师调解工作。我局联合市人社局印发《联合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工作方案》(榕人社仲〔2020〕3号),设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以自愿报名的方式,甄选出65位具备五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具备丰富劳动争议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推荐成为首批调解员,自2020年11月开始律师调解工作,并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同拟定《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律师调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规范性。三是总结推广基层创新做法。积极推广永泰县“特邀调解员+事故处理民警+法官+保险理赔员”的团队办案模式、台江区电视调解新模式、罗源县“四诊”调解模式等创新做法,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分管领导:王泉明
联 系 人:魏文彬
联系电话:83393148
福州市司法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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