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940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19-12-24 11:34

陈立新委员:

  《关于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编号194072)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地方性配套规定

  2019年1月,在充分听取律师工作意见基础上,我局会同市律师协会起草《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内容涉及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行使范围、对象、程序、救济等。现已报请市营商办审核,并建议协调相关部门会商论证,尽快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作出明确的规定。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商请市营商办尽快牵头组织上述草案涉及的司法、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召开座谈会对草案进行论证和研讨。

  二、关于推广律师调查令并赋予一定的强制力

  2019年2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联合制定《关于民事执行调查令的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了当事人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提供证据权利的保障。我局也积极推动律师调查令的落实,参与了市中院组织召开的律师调查令相关问题调研座谈会,并建议有关部门充分权衡保护当事人隐私和律师调查权的关系,切实保障律师调查令制定的落实。下一步,我局将建议司法机关组织律师召开律师调查权专项研讨会,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就该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践研究,进一步落实与完善律师调查权制度,以提升我市执行工作环境和律师执业环境。

  三、关于赋予律师相应救济权利

  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对外公布律师维权电话,畅通律师维权渠道,建立健全了维权和惩戒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做到维权申请第一时间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律师调查取证权受到侵害时,我市“律师维权中心”将第一时间与政法机关沟通协调,启动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快速联动处置等机制,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与政法机关的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对重大复杂维权案事件以及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突发事件的处置。

  四、关于建立多部门定期会商制度

  我局指导市律师协会积极与各政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市律师协会先后与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召开了多次专题协调会。经过多次沟通多方协商,有关看守所相继增设了律师会见室、增加提押工作人员,开通了律师看守所会见网上预约功能,会商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会同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等政法单位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承担包括沟通交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监管跨部门协调以及落实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等工作职责。

  五、关于加强宣传工作,增强律师调查取证的社会认可

  近年来,我局已加大对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旨在推动社会大众对律师调查取证工作的理解以及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认知。市律师协会积极拓宽宣传工作渠道,抢占网络新媒体平台,两年来通过协会网站发布信息、推送微信文章 、出版《福州市律师协会特刊》等,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律师调查取证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舆论引导,善用媒体资源,协助办好“律师在现场”等电视专题节目,扩大宣传面,增加受众群,不断提升律师制度和律师工作的影响力。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岗永红

  联 系 人:王惠钦

  联系电话:83370715

 

 

  福州市司法局

  2019年6月13日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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