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8409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18-11-16 17:32

庄晶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补齐公共法律服务短板 破解法律服务“供”与“需”难题的建议》(第184096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运用互联网+,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的有关情况 

  着眼于服务群众、便利群众,我市创造性地将“互联网+”与福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率先在我省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2016年8月,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投诉、网上宣传等网上服务功能。2017年3月,我市正式开通“福州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集一键通话、线上服务、平台资讯以及微官网服务为一体,标志着公共法律服务走向移动终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掌上通。微信平台自开通运行以来,关注人数逐步增长,截至目前,关注量已达29015人,推送图文信息410篇,图文阅读量225442次,接听群众来电51758人次,提供在线咨询约32132次。主要做法是: 

  1.实现法律服务专业化。平台通过统筹全市律师资源,由执业律师在线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目前全市有13名执业律师,分布在市、县两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2.实现法律服务便捷化。通过语音平台,实现市、县、乡三级业务联动,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只要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就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在线免费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 

  3.实现法律服务系统化。平台通过内部三级互联互通,外部转接引导分流,实现法律服务系统化。 

  4.实现法律服务均衡化。平台补齐了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法律资源缺乏的“短板”,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解决交通不便的山区和偏远农村以及行动不便的群众寻求法律服务困难的问题,让法律服务更均衡、更到位。 

  5.实现法治宣传掌上化。平台每周推送5篇图文信息,主要涉及法律知识、民生保障、工作动态、案例展示等内容,为群众提供热点民生资讯,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为群众排忧解难,极大满足了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关于深度开发,推出法律服务APP的有关情况 

  “12348福州法网”微官网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服务功能延伸到手机,微官网不仅具备各项APP功能,更具低成本、灵活性、多元化的优势,让群众真正享受互联网的便利,群众可以足不出户,就能体验到法律服务的便捷。 

  为突显服务功能,微官网设置我要咨询、我要办事、我要查找、我要学法四大服务模块,实现了“B2C”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向公众展示法律服务提供者的具体信息,群众可以预约咨询时间,选择合适人员,实现了“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微官网创新性地将“互联网+”与福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在电话、网站、公众号的基础上,实现了法律服务的实时响应和无缝对接。 

  三、关于精准服务,针对不同妇女、老年人等不同人群开展针对性服务的有关情况 

  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指挥中心以“公共法律服务 均等普惠民众”为服务理念,指定在某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在线接受不同特殊人群的咨询。如今城乡居民遇到法律问题,不用再四处奔波,只要使用最传统方式拨打电话“12348”,平台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在线免费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为群众排忧解难。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在上班时段,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一键通话直接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平台值班律师联系,咨询法律问题;在非上班时段,还可以通过手机微官网、电脑“12348福州法网”的24小时留言咨询功能咨询法律问题。下一步,针对农村妇女、老年人可能不会上网的情况,我们将努力打造实体落地平台,使她们不仅可以向辖区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求助,还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直接咨询,让群众可以就近获得法律服务,切实做到公共法律服务“在身边”“零距离”。 

  四、关于完善法律人才智库建设,实现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共享的有关情况 

  1.将“互联网+”应用于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实现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共享。通过“以租代建”的政企合作新模式,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业务联动、资源共享,让城乡居民随时随地获得均等化、远程化、智能化的法律服务。 

  2.建立和完善专业律师人才智库,实现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共享。当前,我局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市律师协会合作,按照律师职业操守、业务专长、执业业绩等情况,筛选出345名具有一定业务经验和政治觉悟的专职律师,建立法律顾问智库,智库涵盖了从政府到基层司法所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各行各业,初步搭建了能够按照政企需求,实时推荐对口律师的工作平台;市律师协会通过整合全市律师资源,选拔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丰富执业经验的59名律师组成的优秀专业律师人才库,涉及专业包括行政、民商事、海商海事、涉外、金融、经济等领域,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法律服务。 

  3.紧扣公共法律服务特点,适时展开培训和研讨。近年来,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市律师协会针对律师执业的特点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法律服务、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案件法律服务、“依法行政与法律服务的思考和研究”等专题培训;各县(市)区多次举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提高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五、关于多元化手段,有效提升法律人才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积极性的有关情况 

  1.落实政府对公共法律服务购买长效机制,提高法律服务积极性。2016年4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福州市推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列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地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财政资金使用上给予统筹和扶持。截止2017年12月,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争取下,全市12个县(市)区的村居法律顾问经费均被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年均投入经费500余万元。 

  2.建立激励机制,激发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近年来,各县(市)区先后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或推荐参加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评选“十佳”“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一项重要考评指标,增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该项活动的责任意识。鼓楼、长乐等地多次举办“村(社区)法律顾问十佳律师”评选活动,按照律师自评-社区推荐-区司法局研究决定的程序,评选出服务村(社区)工作表现突出的律师,并给予每人300至1200元不等的奖励。通过对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奖励、表彰,不断激发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关于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公益性宣传,提供社会知晓率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市先行先试,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热线平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方面成效初显,为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与此同时,我们积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舆论宣传,先后在中央级各类新闻媒体刊登宣传报道50余篇。福州经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行动模式的探索与实践路径》在《中国司法》刊登,并得到了《福建法治报》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在《福州日报刊登了《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12348网络平台启用找律师办公证“一网通”》“福州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今日上线》《榕城市民盛赞福州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让城乡居民共享法治社会改革成果》,在《福州刊登了《福州公共法律服务12348网络平台启用》《公共法律服务 均等普惠民众》等宣传报道;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以及平安福州微信公众号上刊登了《以人民为中心 扎实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3大平台建设》、《有一种爱,叫予你平安》等宣传报道,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有效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知晓率。 

  下一阶段我局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公益性普法宣传力度,在频道、版面、时间、频率、位置、地段等方面以保障,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公益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一是加大传统纸媒宣传。目前,我们在福州日报、晚报等纸质媒体开设“谁执法谁普法”专栏,组织市直各单位定期供稿,每周2期,共刊载455期。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在纸质媒体开设相关栏目利用有限的版面,用以案释法、法律法规解读等形式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以精炼的文笔,精辟的见解将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传递给读者二是加大新媒体宣传。借助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广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积极整合全市有影响力的普法微博、微信、APP,形成新媒体宣传矩阵,放大宣传效应。三是加大电视媒体宣传。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言法律情景剧+律师方言讲解的形式,以案释法,制作播出公共法律服务节目。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岗永红、丁萍、林锦辉 

   人:王惠钦、王榕生、陈天林 

  联系电话:83359951、83334383、83376122     

    

    

                            福州市司法局 

                            2018年6月8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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