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新文委员:
《关于推进我市禁毒教育基地建设的建议》(1840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毒品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世界性公害,禁毒工作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一项重大工作,禁毒教育宣传是所有工作的重点,其中针对青少年的禁毒教育又是重中之重。
“七五”普法以来,我局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一重点对象,将禁毒教育作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以阵地建设为依托,以精细普法为抓手,全面推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正确认识毒品的危害,筑牢心理防线,自觉拒绝毒品,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
一、项目引领,着力推进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建设
“七五”普法以来,我局结合全市大力推进的“一县(市)区一品牌”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建设,积极打造建设各具特色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将禁毒教育的内容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融合,目前全市共建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36个,各基地均与当地高校、教育局等部门签订学校师生轮训协议,充分发挥各类法治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定期组织在校学生前往参观,接受法治的熏陶。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
福州市连江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基地由福州市司法局与连江县委县政府、连江县司法局合作共建,是福州市着力打造的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警示基地。基地位于文笔中学内,总面积达700平方米。内设法鼎、法槌、警钟三大雕塑和10多个展区。展区内容涉及宪法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文明的论述、古代司法文明、近代司法文明、与法同行、青少年犯罪分析、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模拟法庭、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互联网安全、禁毒、反邪教等,让青少年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教育。
福清华侨中学。学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把华侨爱国爱乡精神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传统文化教育与法治文化教育等有机融合,在校园内因地制宜,设置了灯杆吊牌、法律词汇牌、法治大事件,法治名人文化牌和法治典故长廊等法治元素,同时与市司法局、市治市办、市禁毒大队联合,在校内的法治文化角专门开辟了禁毒主题展示厅,将校园打造成为浑然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青少年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接受法治教育的平台。
闽侯县大学城检察室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群。基地专门聘请方圆杂志社下属专业从事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的团队策划、承建,面积约500平方米,耗资百余万元设立,集声、光、电、影等多种表现形式以及丰富的警示案例为一体的青少年维权警示教育基地。基地主要有序厅、知法懂法、前车之鉴、自我保护、自勉自励等六个展区,涵盖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本常识。同时,闽侯县依法治县办以大学城检察室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蓝本,通过输出内容和模式,在全县15个乡镇的15所中小学内各设立一个分基地,使基地形成集群辐射效应,增强宣传实效,引导广大青少年群体知法、用法、学法、守法。
晋安区省未戒所青少年法治宣传禁毒警示教育基地。基地由省司法厅、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司法局和晋安区司法局省、市、区三级联建,在省未戒所内打造基础设施与配套完整的新型体验式的福州市青少年法治宣传禁毒警示教育基地。基地占地约6000平方米,分为室内和室外两大区域,设有法治宣传教育互动体验交流区、综合法治宣传展厅、外口法治宣传展馆、戒毒场所六大功能区等多个功能区域,充分运用声、光、电、VR技术等表现形式,集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和教育性于一体,全面展示近年来法治实践与法治文化成果,让参观者充分接受法治的熏陶,感受心灵的震撼。
平安闽清法治教育基地。基地于2017年12月建成对外开放,总体投资约410万元,总面积约520平方米。该基地以“大法治”思维为建设理念,整合政法委、司法、执法等部门力量,建成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青少年法治教育等多功能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教育内容涵盖法治发展历程、平安建设、禁毒、反邪教、交通及消防等等知识。宣传版块主要包括法治文化教育展厅、平安建设宣传展厅、模拟法庭、消防演练室、多功能影音厅及附属设施。各展厅以展板形式结合光电感应、投影仪、触摸屏、AR、VR等多种高科技光电技术,让参观者进入展厅内部即能感受到浓厚的法治氛围,且能深入模拟法庭等情景与之进行VR互动体验。
罗源县民族中学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示范实践基地。基地由罗源县2017年投建,位于福州民族中学内,分为三个展区,分别是毒之祸、剑之威和春之歌。从毒品危害、政府行为以及青少年行动等方面向大家介绍识毒、防毒、拒毒的知识,秉承预防为主的理念,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达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最终目的。
福州市第三十九中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基地位于福州市第三十九中学内,面积约200平米,内设法治长廊和禁毒警示教育基地,将法治宣传内容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用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方式解读法治文化。此外,校内开设有“法治课堂”,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法治文化创作活动,让青少年学生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教育。
二、精细普法,着力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针对青少年这一普法重点对象,以“中华魂”系列主题教育、“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进校园”巡讲、“零犯罪学校”创建等活动为载体,积极为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和服务工作,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尊法知法学法守法。2017年,我局获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国先进集体称号。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着眼培养遵纪守法行为习惯,坚持把学科教学和校园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组织开展法治手抄报、黑板报征集评比、法治征文、演讲比赛、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模拟法庭庭审等渗透式法治教育活动。我局联合福州电视台牵头搭建“攀讲来了——法治宣传进学校”新型活动平台,深入福清市石门小学、闽清县城关中学、福州七中等学校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并制作成专题节目在福州电视台播出,扩大覆盖面。二是与市教育局、防范办、禁毒办等多部门合作开展暑期“学法·明礼·笃行”主题实践活动。制作播出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节目《守护》和《暑期安全不“放假”》,开展“法治福州”微信线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引导全市中小学生度过愉快、安全、有意义的假期,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与市检察院、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中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计划每年按照中小学校总数10%的比例,选择相应数量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组织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观看法治宣传片、印发普法资料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巡讲活动。四是结合我市开展的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中“一部读本”的活动安排,联合市教育局,委托福建人民出版社编写具有福州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读本针对不同阶段的青少年身心发育特点,结合地域特色,适合青少年阅读和记忆。读本的内容侧重于交通文明、安全教育、行为规范等。首批16000册读本面向全市8所市属小学学生发放,人手一册,同时充分利用学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课等,结合读本内容开展渗透式的法治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提高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意识。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
深化法治宣传资料、法治信息、法治文艺、法律服务“四进村(居)”活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组建由“五老”、驻村(社区)单位、公检法司干警及律师等为主力的法治宣传服务队伍,针对未成年人实际,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和媒介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各类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不定时到全市各小学为学生举办法治讲座,安排律师每周半天到社区,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培育鼓楼区锦江社区、台江区中亭街社区、晋安区前屿村、罗源县凤美社区等4个“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创建典型,向全市推广。
青少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青少年禁毒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我局将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青少年普法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和根本遵循,围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的总目标,持续推进“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积极探索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普法教育实效,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丁萍
联系人:王榕生
联系电话:83334383
福州市司法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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