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敏环委员:
《提高普法工作实效的建议》(1840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普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针对我市普法工作机制、普法对象、普法宣传形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我们重要的启示,值得借鉴和深思。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梳理,积极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保障机制
“七五”普法以来,我局坚持从建立完善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入手,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法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法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组织保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回顾总结上阶段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会议由市委政法委书记主持,相关市领导出席会议。全市各县(市)区也相应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调整充实全市及各级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形成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机制保障。出台《福州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关于印发福州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指导推进全市法治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经费保障。“七五”普法期间,市财政按在“六五”普法年人均0.4元的标准上,增加至年人均0.5元,安排年度普法专项经费350万元,切实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四)队伍保障。一是组建成立我市“七五”普法宣讲团。我市筛选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112名专家学者、律师和行业骨干组建成立“七五”普法宣讲团,结合“法律六进”,走进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和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公益活动。二是加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省会城市在榕高校集中的优势,积极动员吸纳高校法律专业学生参加普法志愿活动,开展大学生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辩论赛等各类活动,增添高校法治建设活力,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提高法律志愿者的社会实践能力。全市组建各类法律志愿者队伍113支,志愿者人数1610人,累计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1089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4863份。三是发挥专职律师的专业优势和社会责任。结合“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设置“村(居)法治宣传工作点”2622个,为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律师开展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2682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432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2432份。四是举办福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骨干培训班。2017年10月,我市首次召集市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业务骨干近百人参加培训。培训中就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义,“谁执法谁普法”的主要任务等做了详细地讲解,有力地提高参训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各责任单位联络员成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五)制度保障。一是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强化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全市“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工方案,2018年组织68家市直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对涉及的550余部相关法规条例进行梳理,汇总354项市直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责任清单,对普法的内容、形式、载体和时间节点等做了明确,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推动开展“以案释法”。印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推动全市“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发布、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有效形式,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2018年,我市组织市直各责任单位对“七五”普法以来的“以案释法”案例进行梳理,精选汇编百余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写《福州市市民学法用法读本》。三是健全完善考评体系。2017年,将市直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列入对市直部门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在总分8分的法治保障考评项目中,占比2分,切实推动普法由“独唱”变为各职能机关、部门、单位的“合唱”,将普法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
二、实施精细普法,加强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工作
(一)全面实施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
“七五”普法以来,我市紧抓普法重点对象,细分各类普法受众,针对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农村留守村民等普法难点群体,以项目化的形式全面推动,突出精准定位和精细普法,全面实施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的主要内容是:
一面宣传栏。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充分利用全市司法所及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现有的宣传栏,开辟每周定期更新的法治宣传专栏,项目实施以来,更新宣传栏2214面;一张报纸。针对领导干部等有阅报习惯的群体,在福州日报、晚报等传统纸质媒体上开设“谁执法谁普法”专栏,同时利用福州日报、晚报的新媒体平台,让专栏内容在微信端同步更新,扩大影响力;一档节目。针对广大本土群众,在方言普法栏目《攀讲说法》的基础上,创新节目形式,开播方言法治脱口秀《法治福州大家说》,打造福州本土电视类精品普法品牌;一部移动TV。针对以公共交通出行的广大群体,利用全市3700部公交车搭载的移动TV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声警钟。针对私家车主等车载人群,在福州广播电视台876交通之声和福州广播电台944福州新闻广播分别设置以警示教育为侧重点的公益普法栏目《一声警钟》,每天早晚高峰时段滚动播出,目前已制作节目18期,播出800余次;一个微课堂。针对以年轻群体为代表的手机用户,在“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上,以H5页面形式,定期开展线上法治微课堂活动,截止目前,微课堂已制作发布25期,累计阅读达153982人次。;一部读本。针对广大青少年学生,与市教育局合作,委托相关部门和专家组织编写出版《福州市小学生法治教育读本》,读本针对不同阶段的青少年身心发育特点,分为低年级和中高年级两部分进行编写,图文并茂,生动有趣,在潜移默化中提高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意识;一台广播。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广大农村留守村民,结合全市已完成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利用覆盖全市各乡村的广播网络,开辟农村法治类广播节目,每周定期播出,形成独具特色的农村广播普法新模式,目前,马尾区、闽侯县、福清市、连江县和罗源县“一台广播”覆盖率已达100%,全市覆盖率达73.1%;一位顾问。针对广大社区居民,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市推进建设“一村居一法治宣传工作点”,使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实现“由进到驻”、“接地气”,实实在在方便群众,活动开展以来,全市驻点律师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289场次;一支志愿者队伍。发挥省会城市高校集中优势,动员吸纳在榕高校法学院(系)师生,组建专业化的高校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志愿宣传活动。推动法学院(系)专业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高校普法志愿者参与重点课题研究,形成具有福州特色的高校志愿普法服务模式。
(二)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制度化
一是健全机制抓“固化”。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干部普法培训和学法考试制度。印发《关于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百场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专题法治讲座。二是严格考试抓“深化”。印发《福州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组织全市干部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和考试暨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注重青少年学法多样化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针对青少年这一普法重点对象,我市以“中华魂”系列主题教育、“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进校园”巡讲、“零犯罪学校”创建等活动为载体,积极为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和服务工作,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尊法知法学法守法。2017年,我局获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国先进集体称号。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组织开展法治手抄报、黑板报征集评比、法治征文、演讲比赛、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模拟法庭庭审等渗透式法治教育活动。我局联合福州电视台牵头搭建“攀讲来了——法治宣传进学校”新型活动平台,深入福清市石门小学、闽清县城关中学、福州七中等学校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并制作成专题节目在福州电视台播出,扩大覆盖面。二是与市教育局、防范办、禁毒办等部门合作开展暑期“学法·明礼·笃行”主题实践活动。制作播出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节目《守护》和《暑期安全不“放假”》,开展“法治福州”微信线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引导全市中小学生度过愉快、安全、有意义的假期,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与市检察院、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中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计划每年按照中小学校总数10%的比例,选择相应数量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组织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观看法治宣传片、印发普法资料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巡讲活动。四是结合我市开展的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中“一部读本”的活动安排,联合市教育局,委托福建人民出版社编写具有福州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读本针对不同阶段的青少年身心发育特点,结合地域特色,适合青少年阅读和记忆。读本的内容侧重于交通文明、安全教育、行为规范等。首批16000册读本面向全市8所市属小学学生发放,人手一册,同时充分利用学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课等,结合读本内容开展渗透式的法治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提高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意识。五是结合全市大力推进的“一县(市)区一品牌”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建设,积极打造建设各具特色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目前全市共建成以连江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福清华侨中学、闽侯县大学城检察室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群、晋安区省未戒所青少年法治宣传禁毒警示教育基地等为代表的,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36个。
三、创新普法形式,多手段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项目化实施,突出文化引领
“七五”普法以来,我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建设,挖掘闽都法治文化的内涵和法治精神,用新时代的法治文化力量,诠释法律知识和法律精神,不断满足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持续推进“一县(市)区一品牌”示范点建设。在全市着力打造特点鲜明,各具特色的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成长乐区营前长安村、连江县东湖天竹民主法治村、马尾区东江滨船政法治文化公园、闽侯县检察院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群等为代表的“一县(市)区一品牌”法治文化阵地精品示范点25个,各类法治文化公园39个、法治主题文化广场14个、村居法治宣传栏1773个。
在企业:打造全省首个市级法治企业创建示范基地仓山区金山御景商务中心,设置有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法治书吧、法治文化园、法治沙龙和阳光法治长廊等多个功能区,同时引入福州仲裁委,设立仓山分会,成为全国首家仲裁功能法治园区,方便中小企业通过仲裁解决各类法律纠纷。2018年,与市国资委合作,在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首批“谁执法谁普法”暨“法治进企业”示范点创建工作。在社区:鼓楼区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升级“一村居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工作点集法律服务、法治讲堂、法治宣传等功能为一体,让广大社区居民零距离、均等地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引导居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乡村:重点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长乐市营前街道长安村,村内因地制宜,建有法治讲堂、法治公园、法治长廊、图书角等,巧妙设置众多法治文化元素,如水墨法治宣传墙,花圃法治挂件,造型古朴典雅,与村内环境相得益彰,法治氛围浓厚。在学校:福清华侨中学把华侨爱国爱乡精神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传统文化教育与法治文化教育等有机融合,在校园内巧妙设置灯杆吊牌、法律词汇牌、法治大事件,法治名人文化牌和法治典故长廊等法治元素,同时与当地司法局、禁毒大队多部门联合,在校内的法治文化角专门开辟禁毒主题展示厅,将校园打造成为浑然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军营:连江县在驻闽部队“红四连”营区中共建的军营法治园,包含法治警示教育室和法治文化园、法治文化长廊三部分。警示教育室通过图文案例、视频点播、警示案例墙等方式,给参观者以震慑警示;法治园借助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元素,实现生态休闲和法治宣传的相互渗透、相互映衬,培养官兵的法治信仰,强化官兵的法治理念。
2.组织开展我市首届法治公益广告大赛。2017年,我市面向全社会开展首届法治公益广告的征集评选。征集到各类优秀作品数百件,并选出福州法治宣传公益卡通形象“榕小豸”。2018年春节期间,创新设计制作上线“榕小豸”微信聊天表情包,进一步提升法治公益宣传的影响力。
3.加强闽都法治文化发掘运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和法学会联合委托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以课题研究的形式,对近现代福州的重要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进行细致的梳理,提炼法治思想和法治精神。目前课题成果已经过专家论证会的第一轮论证,根据专家的论证意见,正进行修改完善。
(二)精准化搭建,突出受众细分
我市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打造联动平台,整合社会力量,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法律需求,精准定位,细分受众,搭建类型丰富的各类载体,实施精细普法。
1.传统纸媒宣传。在福州日报、晚报等纸质媒体开设“谁执法谁普法”专栏,组织市直各单位定期供稿,每周2期,利用有限的版面,用以案释法、法律法规解读等形式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以精炼的文笔,精辟的见解将法律的知识和法治的理念传递给读者,共刊载455期。
2.新媒体宣传。借助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整合全市有影响力的普法微博、微信、APP,形成新媒体普法矩阵,放大宣传效应,抢占新媒体的制高点。开通“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两年来共推送362期,发布文章973篇,现有粉丝128448人,在各类排行榜中长期稳居前列,在全国同类账号排行榜中最高排至全国第二,具备了相当的影响力,并获评“全省政法新媒体优秀账号”称号。
3.电视媒体宣传。开播电视方言普法栏目《攀讲说法》。栏目由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牵头,组织市直各普法责任单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言普法情景剧+律师方言讲解的形式,以案释法,制作播出了各类主题的节目共24期,获得了一致好评。2017年,栏目在形式上进一步创新,上线播出法治方言脱口秀《法治福州大家说》42期,着力打造福州本土电视类的精品普法品牌。《攀讲说法》栏目在2017年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全省政法系统微视频大赛中,荣获三等奖。
同时,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我市于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正式开播全国首档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电视专题节目《法治零距离》,目前节目已制作播出两期。通过节目,展示各普法责任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在互动体验中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
4.公共载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公共传播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全市250座户外阅报栏、LED显示屏、五一广场中心彩屏、影院大堂彩屏和3700部公交TV等各类宣传设施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村村通”广播开展“法治好声音”宣传,已有1623个村(社区)开播法治主题广播,播出主题广播节目352期,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下一步,我市全民普法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紧紧围绕司法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的“一责四化”的要求,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载体,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用新时代的法治文化力量,诠释法律知识和法律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全民普法的新发展,为建设新时代有福之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丁萍
联系人:王榕生
联系电话:83334383
福州市司法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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