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凡代表:
《关于优化法律服务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建议》(第10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为福州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福州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我局于2020年9月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该《办法》按照市信用办《关于全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榕发改信用〔2020〕23号)要求,根据法律服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福州市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福州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实际制定。2021年5月,我局按照市信用办文件要求,对《办法》进行了调整。在该《办法》制定和调整过程中,我局向市信用办、县(市)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由于《办法》制定时,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尚未出台相关规定,其他省市也缺少可供参考的文件,因此,该《办法》以试行文件印发。目前,调整后的《办法》已试行二年,我局拟于今年下半年启动修订工作。
在《办法》试行期间,我局已发现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也收到部分法律服务机构的意见建议。您关于完善评分内容、调整评分标准、修正减分内容等建议,为我局下一步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提供了很好的方向,修订工作启动后,我局会就具体事项与您作详细沟通。下一步修订工作将以司法部2021年12月28日印发的《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等文件为依据,充分借鉴其他省市新出台的相关规定,对表彰奖励、公益活动、处罚惩戒、投诉处理等相关评分内容作进一步细化,对相应的加减分值作更加科学合理设置。我局也会扩大征求意见建议范围,对调整方案进行更加充分论证,让新《办法》更加符合福州市法律服务行业实际,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价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状况,更有利于提高法律服务行业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水平。
领导署名:林锦辉
联 系 人:赖淦生
联系电话:13******925
福州市司法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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