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晶晶、游宏艳、聂林芳、陈能华、刘颖、王艳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由司法部门牵头建立中华遗嘱库福州分库补齐老龄事业短板的建议》(第1375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福州地区公证机构自2014年1月1日起就已开展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工作,目前运行态势良好
2013年12月13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和中国公证协会联合向各地下发《关于开展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后,应当将公证遗嘱备案信息在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备案。
为确保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的质量,做好公证遗嘱信息的备案和查询工作,我局要求福州地区公证机构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责任,严肃纪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工作顺利开展:一是确定公证遗嘱备案信息内容:公证书编号;遗嘱人姓名;遗嘱人法定身份证件号码;遗嘱人出生年、月、日;公证机构名称;公证书出具日期。二是要求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应当在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查询被继承人是否办理过遗嘱公证;三是要求遗嘱人以声明公证的形式撤销公证遗嘱的,或者当事人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将相关信息在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备案。
目前,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为世界最大的公证遗嘱信息库。这个平台主要有四方面功能:一是公证遗嘱信息备案功能;二是公证遗嘱信息批量导入功能;三是公证遗嘱信息查询功能;四是系统管理与维护功能。据了解,福州地区公证机构基本完成了历史数据补录和上传工作,目前运行态势良好;通过这个平台,就可完成查询事项,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执业风险。
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是我国第一个全国范围的遗嘱信息库,是继公证执业责任保险之后,公证行业建立的第二个全国性的执业保障系统,它的投入使用将对提高公证质量,增强公证公信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扩大公证在继承实务中的作用,促进公证事业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关于重要节点公证机构提供“免费遗嘱公证”服务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通知》,明确推行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费用减免制度;《通知》继续倡导各地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
为贯彻执行上述通知精神,真正将便民惠民利民服务理念落到实处,2018年,我局就已要求全市公证机构进一步做好老年人公证服务工作:一是突出服务重点。认真办理涉老不动产公证事项,严格审查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权益。二是加大惠民力度。鼓励公证机构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推行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费用减免制度。三是不断优化服务。建立“涉老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公证服务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四优先”服务机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申请公证服务事项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四是开展专项活动。2018年10月“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了以“关爱老年人 公证护航夕阳红”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鼓励全市公证机构结合实际,进一步降低老年人免费遗嘱公证年龄门槛,为60周岁以上的符合法律援助的老人开展免费遗嘱公证服务,让广大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今年此项专项活动仍然继续开展)。
三、关于组建律师志愿服务团
在福州市民政局建立“中华遗嘱库福州分库”基础上,为完善遗嘱库配套服务体系,市司法局根据福州地区实际和工作需要负责会同市律师协会共同组建福州市律师志愿服务团,组织引导志愿律师参与涉及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财产继承和监护等法律问题的法律咨询等活动,重点关注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使遗嘱订立“有理有据、合法合规”,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分管领导:岗永红
联 系 人:王惠钦、范祥江
联系电话:83359951、83322339
福州市司法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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