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做好2026年各项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中奋勇争先,全力护航“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
福州市司法局
2026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思路
一、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照市委深化拓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任务要求,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成效显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5个集体,3位个人获得省部级表彰,6个集体、1位个人获得地厅级表彰。市政府主要领导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晋安区社区矫正中心作为全国2家社区矫正代表之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基层单位接受司法部贺荣部长视频慰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获市委常委、政法委朱训志书记批示肯定;我局承担的省对市平安建设考评四项指标排名位居全省第一档;牵头的四项营商环境监测考核指标位列全省第一梯队;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被省专班评为“优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和法考工作、法律服务机构专项清理等多项工作获省厅领导批示肯定。市局获评全国“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妇联授予“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一)强化政治引领,忠诚根基持续巩固。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有效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机关及直属单位各支部开展理论学习178场,青年理论学习12场。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系统开展各类学习教育,交流研讨309场,警示教育105场。严格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夯实根基”工作要求,下沉鼓楼区广厦社区、永泰县后官村等基层一线开展专题学习、调研活动。深化新时代机关基层党组织“堡垒工程”建设,创新开展“党建+业务”特色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创建。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重点人员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实时跟踪关注,汇总研判舆情风险,定期报告,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二)服务中心大局,法治保障成效良好。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印发《“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方案》,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复议“惠企安商”等十条具体举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办理涉企公证3678件,同比增长1.77%;办理涉台公证11396件,同比增长23.40%。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入驻海峡银行“台青综合服务平台”,为台胞在榕创业发展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全市公证机构对台胞台企办理公证业务开通“绿色通道”,并在福州市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受理点,该举措入选福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试第二批十项政策之一。全市共组织150家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4323人次,通过“百所联百会”“法治体检”等方式对接服务企业7736家,出具“法治体检”报告(意见书)3500件,帮助处理民商事纠纷1.53万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推行容缺受理,优先审查,用好听证和征询专家意见程序,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高涉企复议办案效率。积极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建设,指导市律师协会设立海丝法务工作委员会,致力整合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引导律师深度参与国际仲裁、跨境调解等业务;同步推进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国际商事海事争议解决中心筹建,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统筹法治建设,依法治市步伐坚实。强化依法治市统筹协调,常态化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发布“建设涉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等10个2025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我市“创新公安执法办案管理‘四机制’”项目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扎实推进行政立法,做好《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福州市船舶污染防治规定》等5部法规规章的论证审核。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277件,省对市行政复议合法率连续6年保持100%,位列全省第一;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超91%,进入全省第一档次。创新“司法+效能”“诉讼转复议”等工作机制,构建全流程、规范化的应诉体系,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实现100%出庭应诉,执行案件100%自动履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24件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221件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177件政策性文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应用推广“闽执法”平台,各级执法部门通过平台办理案件38.8万多起,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四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相关做法获得中纪委督导肯定,数智赋能行政执法被市纪委集中整治办作为典型举措进行转发推广,《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报道我市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相关做法。深化推进“八五”普法,持续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创新“社工专业引领+志愿者广泛参与”的普法模式,在全国率先建立“蒲公英”普法社会工作站。积极培育“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仓山金山民法典主题园正式揭牌开园,打造普法品牌集群效应。全市6个村(社区)被推荐申报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一步夯实依法治理根基。
(四)守牢稳定底线,平安基石有效铸就。深入推进“百所(司法所)千会(调委会)大调解”、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行动,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7.5万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纠纷300件。开展“三提三创勇争先”调解强基专项行动,在全省率先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从每件最低50元提高至100元。深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健全“三调联动”“多调衔接”等工作机制,涌现出“邻聚里”“海枫桥”等一批创新做法,工作经验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并获《人民调解》《闽都通讯》《福州改革财经情况》和省司法厅内刊等刊发。积极融入综治中心工作,建立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闭环管理机制,累计办理案件6453件,接收县、乡级综治中心流转案件1244件。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建立线上矫务督察机制,深入推进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平均面积超过800平方米。全市列管社区矫正对象8885人,鼓楼区1名社区矫正对象被裁定减刑,系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例减刑案件。统筹推进“五项工作”,与监所探索“3+2”共建机制,联合人社部门完善就业帮扶机制,持续推进心理健康服务项目,构建“出监即接、回归有助”的综合支持帮教网络,获司法部全国“黄丝带帮教”先进集体表扬。
(五)优化服务体系,惠民实效不断提升。全市12348热线平台7×24小时服务,解答群众来电约8.3万通。制定《关于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服务管理工作五项举措》等7项工作制度,完善13项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平台运行质效。全市办理公证22万件、司法鉴定4.1万件、行政审批件2290件,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3万多件,挽回经济损失8200多万元,推出涉企申请“全省通办”等十项涉企法律援助举措,多维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深入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开通涉台公证“绿色通道”,完成“公证e企通”涉企公证在线服务建设,依托省、市“无证明管理系统”,实现法人资格公证等9大公证事项线上线下“免证办”。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和市司法鉴定协会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全省最大考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六)锻造过硬铁军,能力作风持续强化。开展常态化练兵比武,举办政治轮训、业务培训140场,参训6885人次。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引进,持续打造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切实提升服务大局、履职担当的能力。强化典型引领,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丁宇翔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对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及时开展案例通报和廉政提醒谈话,做好“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纯洁。
二、202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以落实市委“奋勇争先突破年”行动为抓手,在深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等方面力求突破,以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成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多作贡献,在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中奋勇争先,全力护航“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更强定力把牢政治方向。一要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一体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党性教育和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建强战斗堡垒。深化新时代机关基层党组织“堡垒工程”建设,在“新”“活”“实”上下功夫,持续探索创新主题党日、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志愿服务等有效形式,进一步擦亮“司法为民”党建品牌。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政治引领,结合行业特点加强党建工作,教育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更加自觉遵守“两拥护”(两拥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三要守牢意识形态。持续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司法行政事业深度融合,加强阵地管理、正面引导和舆情管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落实统一战线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进一步促进民族宗教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宣传进宗教场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护航中心任务,以更优法治赋能发展大局。一要聚焦中心发挥职能。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围绕两岸融合、营商环境、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高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要着力维护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多形式大力开展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做好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化解。三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复议监督涉企执法效能,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严格纠正涉企执法不规范问题,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重点跟踪营商环境行政执法“四率”(行政案件败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行政复议合法率)指标监测情况,力争取得较好排名。持续完善优化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各法律服务功能区建设,优化建设7大功能中心,整体提升“涉台、涉外、涉侨”服务能力,助力打造集法律服务、成果展示、国际交流于一体的海丝法治新地标。巩固深化“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和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等活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探索完善涉台法律服务供给,更好地为海峡两岸经贸以及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深化法治建设,以更实举措擦亮“法治名片”。一要统筹依法治市。谋划新一轮法治福州建设规划,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等制度。持续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关于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法治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推进2026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二要精准高效立法。推进立法机制建设,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民生关切的重点问题,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实现立法供给的精准性、有效性。三要推进依法行政。聚焦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加大行政争议调解力度,促推实质解纷,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效能,深化府院联动,健全行政应诉体系,强化类案规范和源头治理,推动解决执法共性问题。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深化省市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部门“涉企文件诉求直通车”共建活动,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常态长效机制。加强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建设,着力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的作用,加快构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深化“闽执法”平台应用推广,拓展“综合查一次”事项范围,加快推行“扫码入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点题整治工作成果,推动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整体质效。四要抓好“九五”普法开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持续推行“五个一”工作法,精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优化打造“我执法我普法”《攀讲说法》等具有福州地域特色的广播电视类精品法治文化传播品牌,重点打造晋安湖公园反诈主题园,放大普法品牌集群效应。精心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专项活动。在全市推行“蒲公英”普法社工站模式,全力打造福州特色“蒲公英”工作品牌。积极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完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守牢安全底线,以更高水平建设平安福州。一要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化“三提三创勇争先”调解强基专项行动,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高标准推动“枫桥式”示范司法所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推动司法所保障能力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增补等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增强监督效果。二要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做实做细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基层刑事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着力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深化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对标省内外“一流中心”,持续对社区矫正中心软硬件提档升级,确保2026年内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完成智能化建设;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分阶段、分类教育,建立有针对性、系统性的教育矫正课程体系;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广度、深度,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强化社区矫正经费保障,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统一执法服装的覆盖面。三要强化安置帮教。扎实推进“五项工作”,落实监地合作“3+2”共建机制,进一步加强矛盾联调、风险联控、资源联享,从源头上预防重新犯罪。规范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教,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协调帮助落实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困难救济、过渡安置等政策,联合公安机关落实联合走访、分类帮教,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预警干预,确保教育管控到位,预防极端案事件发生。
(五)坚持法治惠民,以更暖服务回应群众期盼。一要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热线、网络平台系统功能,加强日常值班律师管理,落实抽查制度,优化评价体系,有序推进市级热线平台与省级平台的融合对接,不断提升12348平台服务水平。二要不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闽台融合发展,结合“公证规范优质”行动,深化开展涉企、涉台公证服务提质增效工作,拓展金融、知识产权等新型公证领域,提升公证服务经济发展质量和能力。锚定“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探索推进公证领域跨部门深度协作,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数据联通、集成办理的“一件事一次办”便利服务。与龙岩市开展公证“山海合作”,推动两地公证业务能力与服务品质实现新提升。出台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做强省会司法鉴定的相关举措。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活动,落实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制度,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就近跑一次”。推动“援满调”律师调解工作向劳动能力鉴定领域延伸,助力劳动者维权和企业解困。持续开展律师行业服务实体经济专项行动,推进民商事纠纷中心建设,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严密组织实施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考务工作。三要继续严格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健全监管机制,压紧压实属地司法行政监管工作责任,将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与执法检查、专项治理、查办案件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执业行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
(六)锤炼专业本领,以更严标准打造过硬队伍。一要加强素质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大练兵,开展2026年“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暨干部培训,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不断提升本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紧扣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加大紧缺实用和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大省、市级高级法治人才的培育力度,深入推进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加强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的运用,推动实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二要锤炼过硬作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营造亮晒比学、司法为民的浓厚氛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推动全系统“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持续纠治“四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实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制度,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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