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榕司〔2023〕8号
时间:2023-02-03 17:00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做好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全方位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福州市司法局

2023年2月2日

  

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深化之年,是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一系列规划实施和改革深化的关键之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持做到“两个维护”,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忠诚履职、实干担当,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有力有为,法治建设走深走实,法律服务持续深化,维护稳定坚决坚定,改革创新提质增效,队伍建设从严从紧,各项工作亮点纷呈,成效良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7个集体,2位个人获得省部级表彰,15个集体,22位个人获得厅局级表彰。福州市成功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一、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政治忠诚和组织力不断强化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市局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新思想学习22次;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学习研讨8场。成立“蒲公英”普法宣讲团,在基层广泛宣讲新思想,发放理论书籍980余册。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新思想学习56场,交流研讨39次。二是落实政治轮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集中收看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主题党课等授课视频,组织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共组织10场累计515人次集中学习。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关键节点督导工作,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认真完成“闽言福道”平台各类宣传任务。对重点人员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实时跟踪关注,采集敏感信息,汇总研判舆情风险,定期报告,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二)持续强化司法行政党建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精心组织对党忠诚主题教育,抓好党内法规学习贯彻,组织党建业务线上线下培训,指导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发挥党建活动室及党建文化长廊功能作用,不断推动党员干部将政治信仰融入情感,形成自觉。广泛开展“助力新福州建功新时代”志愿服务活动以及近邻党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疫情期间积极组织向社区捐赠消毒液、额温枪、扩音器、手电等防疫物资。二是持续引导法律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党委党支部建设,推进行业党建工作品牌创建,着力提升示范引领效应,努力打造“一所一亮点”的律师行业党建特色品牌,公证、律师行业共4个支部被授予市直机关第八批优秀党建品牌。

  二、主动靠前融入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高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坚持“3820”工程思想精髓,围绕实施“强省会”战略、“六个城、五品牌、九行动”、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等重点目标任务,高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法治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扎实做好涉黑涉恶重点人群管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指导监督,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入驻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共入驻律师服务窗口11个(含香港、台湾2家),鉴定机构7家。314家律所、17家鉴定机构入驻法务区线上平台,成立8家“名(律)师工作室”。两轮疫情期间,根据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组织督导组累计走访45个乡镇(街道)、246个村(社区)、470多个网格助力疫情防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投入人力26606人次,日均1164人次,下沉干部比例达84.2%。

  (二)积极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积极发挥法治保障组组长单位职能,牵头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法治保障各项工作。推动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推动述法工作与年终述职深度融合,率先在福清市试点开展现场述职述法民主评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防范政府行为法律风险,持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大“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建设力度,持续升级完善防范“民转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今年2月医患纠纷调处“福州模式”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法治福州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加强统筹谋划,印发实施《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督查指导,加大氛围宣传力度,顺利完成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我市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扎实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深度融合,推动各单位从严从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度市本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式开展述法人数共132人;县(区)级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人数共946人。

  (二)积极推进行政立法工作。围绕中心工作,配合做好《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福州市古厝保护规定》《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8部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协助审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草案)》,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等一系列制度建设。

  (三)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稳步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勘验、听证等手段,丰富行政复议办案形式。建立“专家论证”研讨机制,通过专家论证会、调查调解会等方式加强论证研究,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社会公信力。实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制度,有效督促有关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履行职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133件,行政诉讼案件3433件,其中市本级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98件,行政诉讼案件128件。二是全面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机构编制,组建专业办案团队,设置行政复议综合指导处、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三个内设机构和政法专项编制14名,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供机构编制保障。推进办案场所和办公用房的升级改造,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场所设施硬件水平,建立健全《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试行)》两项改革配套工作机制。三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深化诉源治理,推动行政争议的源头有效防范和诉前依法解决,提升行政纠纷化解能力。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水平,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285件,开庭数量1323件,整体出庭率达到97.12%。

  (四)备案审查高效开展。报备50件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386件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发出备案审查意见书11份,办理7件公民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

  (五)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强化。一是全面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首次纳入全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促进形成法治督察常态化工作机制。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迎检工作。二是推动行政执法机制创新。建设完成并全面运行福州市行政执法平台,在全省范围首次实现市县乡三级执法部门的数据汇聚共享,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数字化水平。与市城管委联合出台城市管理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和工作规则。三是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有109个单位的367项政务服务事项和428项证明事项已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相关部门共办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24.7万余件。四是助力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动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编号和信息采集,全市1850人新申领、换发福建省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市3094人报名参考。

  (六)全面推进“八五”普法。精心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承办福建省2022年“民法典进乡村·蒲公英在行动”主场活动,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万人大培训”,超200万人在线收听收看。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播直播互动访谈栏目《我执法我普法》播出19期,总体观看人数超480万。持续深化闽都法治文化创建,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依托“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示范点创建,打造普法品牌集群效应。成立福州市司法局机关“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29人及“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公共法律服务大队115人,推动我市普法志愿活动向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 动态管理,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四、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助力平安福州建设成果丰硕

  (一)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37798件,调解成功37754件,调解成功率达99.88%。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接访334件,立案282件,结案276件,结案率91%,赴现场应急处置重大医患纠纷87起(140场次),经司法确认48件。

  (二)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统筹谋划定方向,做“强”基层基础,认真实施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十大专项提升行动。强化星级司法所培育,完成65个星级司法所复核,其中仓山区建新司法所被评为五星级司法所,司法部领导到建新司法所调研指导并予以高度评价,马尾司法所被誉为全省司法所建设标杆。推动建立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培树医患、海外、海上、园区、楼宇等“系列枫桥”调解品牌,成立行政调解组织187个,实现全市1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区)“园区枫桥”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市共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79个、个人调解室110个、省、市、县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各2个、12个、39个。

  (三)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冬奥会和疫情防控期等重要时间节点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零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开展“减、假、暂”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排2021年在册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减刑案件。配合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做好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全市接收社矫对象3638人,解除3920人,在册4465人。

  (四)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滚动排查活动,全面掌握我市刑满释放人员总数、分布、风险等级等情况,共排查走访刑满释放人员23622人次,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逐一研判、分类帮教。全市新增刑满释放人员6243人,其中解除社区矫正2700人,监所释放3184人,无缝衔接3060人,无缝衔接率96.11%。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帮扶,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就业1131人,协助落实低保17人,协助申请临时性救济65人,联合市妇联为两类特殊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筛查2252人。

  五、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不断擦亮。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通7*24小时律师咨询服务,实现12348热线平台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台、12345便民服务平台有效对接,满足人民群众“全时空”“多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共接听群众来电62074人次,其中接听12345热线转接283人次,接听110转接法律咨询57人次,接听8小时外法律咨询17550人次,工单录入40552条,群众满意率98.49%。网络平台解答实时在线咨询4869条,处理留言282条。办理12345平台诉求件840件。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14158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5120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群众19835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0553件。扎实推进“新时代福州‘148’品牌”三年行动,创新推出“3+3+3”系列项目工程,涌现出马尾区“司法三原色工作法”、红蟳公社公共法律服务驿站;长乐区“148”+“乐和解”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平台;晋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五星级司法所等工作品牌。

  (二)法律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办理公证14.1万件,公证收费7887.8万元,办理鉴定业务3.4万件,司法鉴定业务收入6458.9万元,办理司法行政行政审批件2970件。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和异地协作机制,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推广“一张码”申请服务,实现法律援助线上申请全覆盖,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9468人次,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6998件,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731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9794多万元。深化减证便民,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和“一趟不用跑”率提升至100%,“即办件”率提升至89%。公证“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从原有的31项扩大至43项,占比从62%提高至86%。积极推进“智慧公证”建设,“e公证”平台成功对接“e福州”APP,远程视频“云公证”技术不断完善便利,为涉侨公证业务开设绿色通道,提供“点对点”“一对一”的上门服务以及涉侨公证“普件速办”“急件特办”的优先办理服务,成功打造公证惠侨品牌。依托法务区平台,邀请行业内外专家举办18期“宋慈讲堂”活动,吸引全省各地市司法鉴定人共5000余人次参加,有效扩大我市司法鉴定影响力。

  六、坚持创新创先,司法行政改革迈出新步伐

  (一)持续深化“法律援助+劳动仲裁调裁一站式”维权模式,降低劳动主体纠纷解决成本、防范企业用工风险、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被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表彰为“全国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二)依托市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在全省公证行业首创公证政务数据共享互查机制,福清、闽江、玉融公证处先后成为司法部公布的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公证机构。市公证处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共同推出“持公证书房产继承登记一件事”联办业务,获群众一致好评。

  (三)与市城管委联合出台城市管理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和工作规则,组织各级执法部门编制完成9个执法领域“四项清单”编制,涉及执法事项117项。

  (四)对律师类和司法鉴定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规范调整,建立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与司法行政处罚工作衔接机制,指导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制定《福州市律师协会监事会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加大对市律师协会监督管理指导力度。

  七、聚焦强根铸魂,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强化。一是完善考勤制度。全面运行钉钉考勤系统,进一步提高人事部门统计效率,实现分管领导审批权限以下的考勤请假审批无纸化管理。二是强化典型引领。认真做好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宣传潘东升、周永东等同志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全系统酒驾醉驾问题专项警示教育,深入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积极通报典型案例,开展零报告专项整改,着力解决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在元旦春节及五一端午期间对六家直属单位开展“四风”廉政检查。对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及时开展案例通报和廉政提醒谈话,做好“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全局共开展廉政谈话217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3场660人次。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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