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稳步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司法局局长唐新文同志带领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规范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成《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创建活动的引领作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示范市”入围全国首批32个单项示范创建类候选项目,鼓楼区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按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工清单》,督促落细落实任务指标,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加强“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法治创建示范点建设,马尾区船政法治文化园获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深化法治县(市、区)示范创建活动,全市现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72个。
二、坚持服务大局,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时,市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中央、省、市关于“六稳”“六保”任务要求,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依法防控。研究出台《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方案》,及时梳理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的法规规章,办理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反馈56件。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领域执法,推行说理式执法,持续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切实为全市公共卫生提供法治保障。
(二)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高质量履行公证职能,顺利完成福州五城区普惠口罩公证摇号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7×24小时全天候热线服务,出台法律援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7项惠民举措。组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建言献策工作组、党员律师法律志愿服务团,成立疫情防控法律咨询服务专家组,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意见39条。主动对接参与全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等重点项目,组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法律服务团,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党员律师向疫情防控一线捐款捐物总额达200余万元。
(三)着力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主动融入“三个福州”和“三个年”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基层年”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印发《福州市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牵头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完成市政府重点课题“乡村振兴视域下我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实践与思考”调研。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助推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提质增效,做好行政立法工作
2020年,市司法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项目48件,包括法律类项目15件、行政法规类项目25件和法律法规类办件8件。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科学合理编制立法计划,2020年以来,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项目2项,制定完成《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政府规章1项,起草完成《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修改)》等政府规章草案2项。深入落实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及时通过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市妇联等立法联系点向社会征求立法意见建议,新增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联系点。
(二)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67件,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1部政府规章,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职责,共审查213件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发出纠错建议书9份,合法性审查率达100%。严格落实被动审查工作机制,按时答复2件公民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野生动物保护和落实《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4次专项清理工作,共梳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645件,其中规范性文件拟废止39件、拟修改34件、已废止153件、已修改1件,对1部行政法规和2部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建议。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市司法局聚焦行政执法领域薄弱环节,持续发力,夯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夯实行政执法规范基础。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市级115家单位、各县区655家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均已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市直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执法文书等800多项。
(二)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机制创新。全面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工作制度,梳理市本级行政裁决事项12项、县乡两级行政裁决事项18项。开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案例征集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警示、指导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立足提升执法工作效率和执法信息公开力度,以“福州市行政执法平台”项目建设为载体和抓手,着力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三)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推动全市抽查市场主体1.9万余户次,实现市场领域监管全覆盖。协助、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建立“信用+双随机”、“信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按照信用分级采取差异化监管;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开发“福州市市场监管预警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处理构建9大类信用风险指标模型,对企业进行多维度评价。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监管事项梳理和监管数据收集,提升监管执法规范化和透明度。
五、坚持公正高效,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882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875件。其中市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34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1件,承办省政府受理的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被复议案件33件。
(一)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创新完善行政复议办案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勘验、听证等多种手段审理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水平。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规范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建设。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化、常态化,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2020年7月新机制实行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共688件,出庭率达49.5%,较2019年的19.3%提升显著,府院联动工作卓有成效,获得尤猛军市长的批示肯定。
(二)推动行政诉讼争议实质性化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化、常态化,增加政府公信力,提升依法行政成效。建立行政争议化解联动机制,积极引导涉纠纷机关及早介入、主动作为,落实调解工作责任。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涉及行政诉讼案件2541件,市政府本级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3件。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础。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其中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73个、联络点2688个,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加强平台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进驻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e福州”和“支付宝”APP,联动公安110报警热线、福州12345热线,基本形成线上热线、网络平台“全科诊断”,线下实体平台“精准治疗”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全市12348热线累计接听来电逾31928人次,解答网络实时咨询54714条。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扎实有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调解,开展防范“民转刑”专项活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牢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963个,实现173个乡镇(街道)、2604个村(居)全覆盖,调解员总数达8298人。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5543次,预防纠纷12603件,调解案件21620件(涉疫情纠纷1867件),调解成功21617件(涉疫情纠纷1861件),调解成功率达99.99%。推动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联动,努力实现医患纠纷多元化解。全年共接访医患纠纷投诉176件(涉及死亡的重大医患纠纷70件),立案166件,结案133件,结案率为81%,赴现场应急处置重大医患纠纷31起(57场次)。
(三)深化律师服务为民工作。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组建刑事辩护律师库,细化刑事专业分组,在市本级已组建8个专业小组包含近300名辩护律师库的基础上分别建立各县、区刑事辩护律师库。统筹全市刑事辩护律师资源,缓解部分县区律师资源紧张问题。全市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473件,其中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案件2776件,认罪认罚法律帮助7341件,达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295家,执业律师4887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常态化。驻村(居)律师在基层村(居)举办法治宣传讲座400余场,帮助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5万多件,调处纠纷1300余件,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方便、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综合法律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全力实行“放管服”改革,推行当事人承诺制和“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改革,把78个审批事项全部列入“一趟不用跑”事项,将40个事项列为“即办件”。全市16家公证机构全部开展“互联网+公证”工作,实现全部公证事项100%可“掌上”预约,除法定的须面对面办理事项外,100%实现了全流程线上办证。全省首创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在全省率先上线公证电子证照接口,引进全市第一台公证自助服务终端机,打造包含线上申办、远程视频、电子签名等在内的综合性“智慧公证”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优化公证服务。全市新增鉴定机构6家,现有司法鉴定机构43家,15家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21家通过省级认证认可。在福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我市首家民营企业律师事务部,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538件(群体性案件37件、587人次),办理各类公证104614件(其中一次办结业务量超5.7万件),司法鉴定27761件,行政审批2573件。
(五)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及省级迎检工作,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三个清单”工作机制,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在全省率先制定《福州市国家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制作播出广播直播互动栏目《我执法我普法》58期,单期最高观看人数突破36万。深化“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法治创建示范点建设,马尾区船政法治文化园获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深化法治县(市、区)示范创建活动,全市现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72个。
(六)特殊人群监管帮扶工作持续推进。强化“市、县、乡”三级信息化监管力度,探索“智慧矫正”建设,在仓山区试点开展社区矫正移动执法应用建设。抓好社区矫正执行工作规范化,编写社区矫正执行工作规范化指引,推进县级矫正中心规范化和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全部按要求完成机构设置并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持续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探索“教育帮扶+”社会力量社区矫正工作模式,有力提高教育帮扶质量。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008人,解除矫正3090人,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3873人。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机制,全市新增刑满释放人员4850人,在册刑满释放人员22855人,其中监所释放2429人,开展无缝衔接2393人,衔接率98.52%。持续开展生活困难刑释人员救助帮扶,累计安置三无人员3人,三假人员4人,促进就业98人,发放救济金75130元。
(七)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实施,圆满完成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考务工作,实现“十个百分之百”工作目标。2020年福州考区共计8511人次参考,成绩合格人数为1646人,创历史新高,居全省之首。
七、坚持规范透明,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07件,政府信息公开54件,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均做到及时答复、按时办结。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制定《福州市司法局网站信息发布制度》《福州市司法局政务微博管理细则(试行)》,细化政务信息发布流程,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
(二)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9件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复。
(三)继续做好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依托市司法局官网互动平台、热线电话等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涵盖普法、公证、法律援助、《民法典》宣传等司法行政业务共开展8次社情民意收集工作,共收到建议意见26件。
八、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市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行政立法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待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还需要提升;等等。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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