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司法局
2020年3月9日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高质量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加强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将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加快推进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牢牢把握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正确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福州》系列采访实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福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和“三个福州”建设等目标任务等结合起来,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最重要内容,推动全系统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见实效,自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按要求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达标创星”活动,增强教育、管理、监督、服务能力,真正把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律师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适应媒体融合发展新趋势,加强舆情监管引导,做大做强主流舆论,讲好司法行政“故事”,唱好司法行政“声音”。
二、突出优化高效协同,在全面依法治市中展现新作为
(一)切实发挥“一个统筹”职能。统筹推进顶层设计,探索研究制订法治福州和法治社会建设规划,制定印发2020年依法治市委工作要点,全面推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政府建设福州模式。统筹推进协调指导,加强与依法治市各协调小组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衔接,健全完善信息报告联络机制,打造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运行体系。统筹推进督促落实,探索建立法治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统筹司法行政职能,整合自身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协同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形成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工作格局。
(二)扎实提升行政立法质量。突出立法精准化、精细化、精品化,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制建设,积极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方法,探索依托“e福州”APP、微信等新媒介,拓展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继续配合市人大做好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审议工作。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定期核查通报制度和专家协审机制,不断提高备案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三)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快推进“福州市行政执法平台”项目建设。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配合做好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善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深化与法院行政审判部门的良性互动,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健全落实人民陪审员、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四)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迎检工作,谋划制定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全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开展庭审旁听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持续深化“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健全“三治”融合治理体系。
三、积极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持续构建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关系,统筹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业务融合升级。县(市)区要发挥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调解中心、法律援助组织等资源优势,整合资源力量,细化具体措施,着力打造司法为民的综合实体平台,打通面对面、点对点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市级平台要着重统筹抓好热线、网络平台建设,探索在平台加入专家坐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探索平台与e福州、支付宝等APP深度融合,推进所有法律服务资源进驻平台,提供更多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构建集12348电话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法律服务网,努力实现“一网通办”、资源共享。
(二)持续提升综合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引导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拓展金融类、知识产权类等新型公证业务,强化公证信息化建设,建立手机、电脑、自助服务终端三位一体全方位网上办证系统。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配合省厅建立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加强政务数据库建设,提高即办件率,提升“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持续抓好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开展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评价工作,加大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查处力度。强化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队伍监管措施,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公信力。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确保平稳安全顺利,举行考试合格人员发证和宣誓仪式,增强职业荣誉感。
(三)持续推进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市县年度重点项目,组建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广泛参与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论证审查,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服务。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持续推进民企“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扩大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覆盖面,加强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探索推动律师参与城市执法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深化闽台律师业务合作,探索推进台湾地区人员受聘担任我市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
四、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决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一)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持续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疫情期间重点加强涉疫医患纠纷、涉企纠纷以及由疫情防控引发的邻里、物业、消费、劳动关系等领域的纠纷矛盾化解,同时紧盯全国两会、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重大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大力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建设,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及县、市、省三级品牌调解工作室培育,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均要建成1个以上的省(市)级品牌调解工作室。积极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领域,推动在工业园区、工会、妇联等设立调解组织,建立符合行业专业特点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推进线上线下调解一体化建设,推动实现调解方式的远距离、低成本、无障碍,调解过程的实时跟踪,全程留痕。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二)依法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衔接安置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引导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学习宣传,充分发挥普法宣传主渠道作用,为《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进一步完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提高“智慧矫正”建设水平,运用“在矫通APP”定位核查、微信位置共享、通讯联络等手段,强化信息化核查力度,加强与公安网络信息平台核查比对,提高监管效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加入团中央“志愿汇”平台,打造福州特色社区矫正公益服务模式。依法成立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工作服务,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化工作水平,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提供实践样本。健全完善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实现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的工作目标。
(三)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提升。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工作的若干意见》,持续深入开展“查问题、补短板”专项自查整改和司法所星级评定,推动司法所工作整体提档升级,加强司法所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主动适应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要求,切实把司法所打造成“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平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平台”。
(四)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紧盯重点人员、重点行业,加强律师依法规范参与辩护代理指导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实现三年为期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五、狠抓新时代队伍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
(一)深入抓好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抓好理论武装。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党员干部学出忠诚、学出担当。认真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专题调研,努力建设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用好学习载体平台,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用好红色教育基地、红色家书等鲜活教材,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夯实砥砺前行的思想根基。
(二)深入开展干部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健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分析研判机制,强化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探索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践行“一线工作法”成效,持续深化“一学三比”活动,统筹用好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技能比武等多种培训形式,推动教育培训由知识传授向技能训练和素质提升转变。着眼培养又博又专的复合型干部,加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培训,突出问题导向,抓紧弥补干部能力弱项,不断提高队伍服务大局、履职担当的能力,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产品的能力。
(三)深入落实严管厚爱,加强作风建设。推进纪律作风建设,狠抓正风肃纪,聚焦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加强权力规范运行监督,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个人事项报告等监督管理制度。巩固和扩大践行“一线工作法”成效,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好“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营造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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