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引领,不断激发党建品牌活力,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我们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准则,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确保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持续推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坚持“两个不能变”。认真落实“首题必政治”的常态化学习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移风易俗工作。
二要培树党建工作品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打造司法行政党建品牌,把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律师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
二、多措并举,全面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实效,着力营造法治化城市氛围
新组建的司法局既是推进法治福州建设的参谋机关,又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综合协调部门,更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服务保障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内聚外合、综合发力,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法治福州建设。要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切实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的作用。积极协助市委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明确法治福州建设战略目标,制定法治福州建设“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协调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建立健全科学性、操作性和指导性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督促抓好各项部署任务落实,共同打造法治福州一体推进新格局。深化“法治县(市、区)”、“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要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等活动,逐步建成“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纠纷排查化解、普法依法治理机制。
二是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确定年度立法计划。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考评体系,重点做好《我执法我普法》广播互动节目的制作和宣传工作。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快推进“福州市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大行政复议调解的力度。依法履行应诉职责,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促进领导干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继续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做好“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验收总结和提升。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进乡村”等活动。联合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暨“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注重执法实践和普法的深度融合,推动建立旁听庭审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闽都法治文化课题研究成果,整理出版书籍、拍摄制作系列专题纪录片等,着力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市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汇演活动,打造福州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加强各类载体的运用,构建全媒体大普法体系,持续提升打造以《攀讲说法》、“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普法品牌,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研发普法依法治理综合APP和“法治微课堂”等栏目,打造新媒体普法矩阵等普法载体平台。
三、科学谋划,积极靠前服务保障民生,着力提升我市法律服务整体水平
要牢固树立面向基层、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进一步做实做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根基。
一是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要深入贯彻《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和谐、迎国庆”专项活动,健全落实排查预警、防范化解、依法处置机制,最大限度把基层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多元调解衔接联动,全面开展访调对接工作,推动实现全市“第一年信访积案总量下降,第二年形势基本好转,第三年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深化司法所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加快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推进“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强化医疗纠纷调解处置,不断完善专家人才库,力争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要全面拓展人民调解领域,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进企业、进商圈、进各类商贸协会,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
二是全面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统筹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业务融合和升级改造,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并把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为民的综合实体平台,努力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工作,完成各县(市)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占比达20%目标,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三是综合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要主动对接市县年度重点项目,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推进律师深入民企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推动福州地区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设立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努力提供精准管用、高效快捷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努力完成全市法律服务业收入指标递增20%目标。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探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要抓好公证质量管理,完善公证激励分配机制,落实强化公证绩效工资改革,支持公证机构拓展新型公证业务,实现多频道在线办理公证业务。要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扩大案件质量评估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等五类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要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力度,认真开展年度考核、能力验证、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做好“四类外”鉴定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稳妥推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确保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开展。要完善司法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两结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好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健全行业自律规范管理体制,实现行政管理和行业协会管理的最优结合。
四是着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围绕新时代将司法所打造成“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平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平台”的目标任务,着力推进司法所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继续组织全系统机关干部深入司法所,摸实情、转作风、提素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一线工作法”成效,实现基层和机关能力本领“双向提高”,业务工作“双向促进”。
四、联动共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和特殊人群管理教育,着力维护省会城市安定稳定
2019年,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区、攻坚期。要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努力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形成强大合力、营造强大声势。
一是立足职能着力推进扫黑除恶。要认清专项斗争面临的时、势、责,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要以线索清零为目标,持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及时发现新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查处各类“保护伞”,带动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不断好转。要加强律师依法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的指导监督。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是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要统一全市社区矫正执行模式,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机构,全面完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建立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为主、司法所为辅的执法模式。严格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迁居审查,定期开展保外就医人员病情复核,对情形消失的及时予以收监。全面配发电子腕带,实施个性化矫正方案,提高监管和教育矫正效果。认真落实省厅“智慧矫正”试点任务,推动市县完成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室)建设,建成远程视频督察系统。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立起监禁刑与非监禁刑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的体系和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教育矫治的教材编写和视频拍摄,通过远程录播系统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化,全力打造社区矫正“福州教育模式”。进一步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教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聚焦改革,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要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推进司法行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把改革推向深入。
一是稳妥推进机构改革。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入推进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做好“三定”方案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等工作,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机构配置、人员编制,稳妥做好人员转隶、工作交接和业务融合,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合理、协同高效的新格局。
二是切实深化司法改革。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最多跑一趟”服务,扩大“一趟不用跑”项目。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落实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快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深化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探索推进事业单位公证机构编制备案制、绩效工资等“配套政策”改革。深化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管理,着力提升监督评议能力。
六、正风肃纪,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部综合素养,着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行政队伍体量大、分布广、构成复杂。要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聚焦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为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切实把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深入听取基层声音,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符合工作实际、满足群众需求。强化落实意识,坚定不移把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干部担当作为。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始终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基本准绳。精心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素质提升、优秀年轻干部使用、法律服务高层次人才培养、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四大工程”。持续抓好“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优化“摸实情、转作风、提素质”为主题的一线工作法,切实提升机关干部、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体系。
三是打造清正廉洁机关。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聚焦司法行政行业特点,打好教育、制度、监督、问责等系列“组合拳”,始终把严的要求贯彻到队伍管理的全过程。针对系统内易发多发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坚决整治“虚、僵、躲、拖、腐”等问题。认真实践“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廉政谈话。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和集中排查,落实检控类信访线索“零暂存”。强化执纪审查,坚持“一案双查四问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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