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时间:2018-03-05 16:56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以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盘活、做优、做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阶段跨越。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在助力平安福州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福州建设、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加强现代科技应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实现更大作为,为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新福州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2018年,要着力抓好以下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积极服务新时代有福之州建设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既是当前首要的政治工作,也是长期的、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一要学深悟透,把好政治方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服从”。 

  二要紧密联系实际,做到融会贯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司法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福州建设大局,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三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动法治福州建设、抓好改革任务落地和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等具体工作中,找准司法行政机关新目标新定位,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带着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找准问题不足,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到基层困难大、问题多、有创新、经验好的地方进行实实在在的调查研究,用自己的语言,向基层干部、广大群众讲解十九大报告的基本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做表率,用心学习、认真思考,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着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纲”,充分发挥律师、公正、司法鉴定、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推动法律服务内容由单一向综合拓展,法律服务资源从中心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向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社会矛盾集聚、各类风险高发的领域配置,努力为群众提供实用、普惠、精准、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要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3+X”建设模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语音平台建设,建立与12345”热线等政府公共服务平台间衔接联动机制,制定“12348”服务标准和数据标准,促进法律服务热线数据信息共享。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并指派律师调解员提供公益性调解服务。按照司法部中国法网建设要求,盯紧时间节点,抢抓工作进度,加快升级12348福州法网”平台建设,做到电脑端、手机网页端、微信端三端同步,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12348福州法网”,6月底前实现全员下载使用梳理总结本地司法行政案例资源,加快案例库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指导工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效,确保群众通过微信扫码等方式即可在区、街、社区任意一级平台、站点寻求法律服务,切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 

  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海丝核心区和福州新区等建设,积极对接我市2018年度重点项目,丰富完善法律服务清单,探索开展“点单式”“团购式”“订制式”“互动式”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抓好律师公证管理工作。律师工作方面,积极落实律师参与调解试点工作,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律师调解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工作保障,在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组织律师独立开展民商事纠纷案件的调解服务。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广大律师准确把握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的规定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以及两高两部相关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强化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辩护代理的监督指导和网络舆情导控继续完善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加强律师党建工作,选树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深入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开展律师参与城管执法试点工作,加强律师涉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我市海商事法律服务队伍。公证工作方面,稳妥有序推进2家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激活优化我市现有14家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工作机制。抓好公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落实公证独立法人地位,强化公证机构责任担当。完善公证激励分配机制,落实强化公证绩效工资改革。持续拓展金融改革、知识产权保护等公证业务领域,着力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建立多元化公证服务机制,开展“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试点工作加强公证和诉讼协调对接实务研究,不断创新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模式。 

  抓好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做到范围上向民生领域拓展,程序上向早期介入延伸,将更多涉及劳动保障、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的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补充事项。完善多元化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体系,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加强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质量监控、考核评价“三个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三项改革”,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改革,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探索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参与诉讼案件代理工作,继续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项目。继续开展司法部课题研究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初步实现“数字法援”。 

  抓好行政审批、司法鉴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双严十二条”和省司法厅实施意见,强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监管,不断提升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能力,力争在2018年底前实现“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100%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加大投诉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实行鉴定人负责制,落实出庭制度。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坚决抵制行业不正当竞争,大力开展司法鉴定人队伍教育培训,营造良好执业环境,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稳妥推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确保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实施。继续做好省厅下放福州新区的17项审批事项承接工作,以及省厅委托设区市审批的21项事项审批工作认真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改革、组建电子证照库和部分项目的全流程网办。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事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着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大力营造法治福州氛围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司法部“一制四化”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普及,实现全民普法新发展。 

  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精准化。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考评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全市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继续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探索研发全省首个“谁执法谁普法”大数据智慧普法APP,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指导各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举办“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精心培树普法品牌。 

  二要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重大举措项目化。抓好“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示范点创建提升,深化“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企业”创建活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推动60%以上县(市)区建立一个以上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重点推进福州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福州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2018-2020年)。充分运用闽都法治文化课题研究成果,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普法载体建设,开展以《攀讲说法》、《法治零距离》为代表的电视普法栏目精品建设,持续打造新媒体普法矩阵。 

  三要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体系化。认真做好迎接全省“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准备工作。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督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在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绩效考核中的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2018年法治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检查考评。 

  四、着力创新特殊人群管理,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一要部署开展社矫“百日安全”活动和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强矫务督察,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加快硬件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逐步推广远程视频点验进一步落实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入矫教育、思想教育、心理矫治和社区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就业就学等社会适应性帮扶 

  二要对照福建省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持续开展下落不明的刑满释放人员查找工作。认真落实“两头包,双列管”制度,畅通与其他地市的信息沟通渠道,与流出地共同做好人户分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为“三无”人员提供更多培训和就业机会。   

  五、着力拓展人民调解领域,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行动,确保排查率达95%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人民调解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敏感事件和犯罪线索。持续拓展调解领域,指导我市经济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加快发展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公调、诉调、访调等衔接联动机制,力争全派驻派出所、法院(法庭)调解室达85%以上。规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换届工作。优化调解队伍结构推进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推进省厅“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试点建设工作,年内建成省、市级品牌调解工作室不少于4个。 

  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精品“示范点”司法所,大力建设乡镇(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部分地区探索开展选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努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三要强化医疗纠纷调解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省会城市的安定稳定,力争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健全医疗机构与市医调委的沟通联络机制,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调解室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作用,加强法院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便捷处理司法确认案件或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医疗纠纷。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规范案件监督评议、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 

   六、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提队伍综合素养 

  一要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党建品牌为载体,认真做好律师、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选树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突出抓好全系统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开展党管武装工作。 

  持续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队伍,“三化”建设为方向,按照增强“八种本领”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突出政治导向和实干导向,积极开展全市司法所岗位练兵活动切实加强机关干部、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深入开展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移风易俗、扶贫攻坚工作,不断培树先进典抓好省厅关心关爱基层干部30条措施的落实,坚持一线考察、正向激励,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促进各级干部、职工振奋精气神,推动各项工作提速增效 

   七、着力强化作风和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一要认真贯彻新出台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抓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检查,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强化担当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认真履行党组织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加强党章党规、纪律规矩、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 

  二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认真实践“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廉政谈话,落实“五必谈”。持续推进党规党纪学习宣传,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树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和集中排查,落实检控类信访线索“零暂存”。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优良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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