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时间:2017-03-22 17:54

2017年,我们党将召开十九大,金砖会晤也将在我省举办,大事喜事多,敏感节点多,做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着眼大局,鼓足精气神,勇当排头兵,坚持在大的形势背景下谋划和推进工作,增强工作预见性,把司法行政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事情考虑得更周全一些,未雨绸缪,抢抓机遇,多调研多探讨多解决,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创业激情和“跳起来摘桃子”的担当勇气,狠抓全年各项任务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稳中求快、稳中求好、稳中提质。

今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底线思维防风险,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坚持攻坚克难促改革,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服务科学发展,着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五区叠加”的战略机遇,马上就办、真抓实干,集聚工作合力,密切协作配合,主动靠前服务,以快的节奏、快的效率、快的行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上述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自觉把服务社会稳定、服务改革发展、服务保障民生作为根本职责,主动将法律服务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紧扣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积极推出“菜单式服务”、“套餐式服务”,不断丰富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让广大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一要继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实体架构建设。加快推进中心站点建设,实现全市建设完成率达85%以上。继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市覆盖率达95%以上。完善选派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努力提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数量和水平,促进社会组织、村(社区)基层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平台建设,进一步升级优化12348语音呼叫平台、视频监控、网络服务平台功能;提升系统数据分析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开发网上平台手机APP软件,开通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加快推动各业务模块建设,实现服务功能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县(市)区网页建设。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岗位练兵,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业务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进一步扩大宣传,提升基层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提升社会各界认知度。二要深入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自贸试验区、海丝核心区和福州新区等建设的对接,持续策划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法律服务品牌。制定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保障金砖会晤的工作意见,成立法律顾问团,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在合同审查、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抓好律师工作。认真执行司法部新修订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执业行为并重,巩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律师教育管理,完善律师投诉查处和惩戒工作组织程序。继续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确保律师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咨询工作。积极参与“海上福州”建设,探索建立海事律师事务所。建立对接政府法律服务事项和企业经济事务的律师人才库。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库,组建涉外律师服务团,切实做好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律师代理工作。建立市级律师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制度。抓好公证工作。继续大力发展经济类公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落实公证独立法人地位,强化公证机构责任担当。完善公证激励分配机制,落实强化公证绩效工资改革。创新公证服务方式,推动“互联网+”公证,力争年内福州市公证处及鼓楼、长乐、福清公证处实行网上受理业务。培树品牌,不断提升福州市公证处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解决“排长队”问题。抓好法律援助工作。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援务公开等规范化制度,探索创新“绿色通道”等便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可及性。认真开展试点工作,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经济困难的申诉人纳入援助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完善看守所、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量刑建议等法律帮助。加强案件质量监控,开展案件质量评估,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抓好司法鉴定等工作。适应诉讼制度改革,做好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持续深化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推进国家级、省级实验室认证,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做大做优。加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监督,加大投诉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严格管控司法鉴定质量,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工作。实行鉴定人负责制,落实出庭制度。稳妥推进国家司法考试改革,加强考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考务管理水平,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安全、顺利开展。继续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规事务,积极配合市审改办等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等系列改革事项。

二、着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大力营造法治福州氛围

2017年是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之年。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放到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当中去思考、去谋划,立足创新发展,努力提升工作实效。一要抓精准普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协调式”普法向“责任制式”普法转变。根据全市“攻坚2017”行动、“滨海新城”、“海上福州”建设开发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牵头组织和督导考评的职能作用,会同重要的成员单位,在关键的时间节点,结合不同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二要抓品牌提升。持续推进、总结提升和发掘培树“一县(市)区一品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做好已培树示范点的维护和提升,抓实新培育示范点的建设推进。深度挖掘闽都法治文化内涵,继续打造提升本土法治宣传教育精品节目和品牌栏目,在《攀讲说法》栏目原有的基础上,增加节目播出密度,在节目的形式和内容上继续创新,让节目更加喜闻乐见。在《法眼》栏目原有基础上,探索开设全新版块“法治福州进行时”,增加节目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扩大节目影响力。继续利用好传统平面媒体专版专栏,开设“以案释法”栏目,同时根据新媒体宣传的工作要求,做好“两微一端”,尤其是“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的运营更新和冲榜工作,让法治宣传抢占新媒体的制高点。三要抓法治福州建设。举办以“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的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化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举办畲族“三月三”暨2017年福州市“法治进乡村”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今年要完成30%全市中小学校的巡讲任务。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和“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等,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力构建未成年零犯罪村(居)。完善“1+N”考评模式,继续以“1+N”模式对各县(市)区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评,促进法治福州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四要抓项目实施。认真组织落实省司法厅法治宣传教育“十个一”项目的各项工作,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拍摄法治微电影,组织首届法治公益广告大赛,认真做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报道考评等工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弘扬司法行政工作正能量,通过门户网站、普法网、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与群众互动交流。

三、着力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最大化消除不稳定因素

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工作,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今年重点抓好4个方面工作:一要依法监管。认真落实两院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精神,协调公检法等部门细化衔接机制,每月与公安机关比对一次新入矫人员情况。完成市综治创新任务,全面提高信息核查的频次,持续开展全市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等活动,加大电子手(脚)环应用,按照在矫服刑人员5%标准配备使用,防止脱漏管情形发生。协调有关部门,与省政府指定医院开展定向合作,加强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鉴定、研判等工作。部署“两类”人员“大排查、大走访”专项活动,开展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完善矫情分析研判机制,提高预判预警预防能力。开展网上执法检查、网上工作考核,提高督查力度。二要科学矫正。强化入矫教育,规范宣告程序,确立社区服刑人员罪犯身份意识。强化集中教育,县级司法局每月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按照15%标准培育社区矫正教育示范司法所,总结推广特色教育经验。开展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网格化试点范围,各县(市)区年内网格化试点乡镇覆盖面要达30%以上。三要多元帮扶。加强“两类”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继续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具有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功能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帮助“两类”人员落实临时救助、过渡安置、就业保障等政策,培育长乐市安置基地品牌。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洁执法,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投诉电话,确保执法公平公正。继续开展社区矫正业务知识考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依托工青妇等社会力量,在每个县(市)区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志愿者骨干队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程度。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各县(市)区按照50:1的比例配备安置帮教专职社工,做到专职专用。落实分级培训计划和任务,加强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着力拓展人民调解领域,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主动对接多元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一要紧扣排查调处重点。深入基层一线,认真落实省司法厅部署的“防风险保稳定,护航金砖会晤,喜迎党的十九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针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开展深入排查,做到“零死角”。建立地区排查与行业排查相结合的排查预警体系,强化信息共享和形势研判,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二要主动对接多元调解。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多元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开“诉调对接”工作,健全完善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工作机制,打造个人(金牌)调解工作室,实现“一县一品牌”目标。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衔接联动,主动对接多元调解,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三要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对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年度考评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精品“示范点”司法所,大力建设乡镇(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全市范围内试点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在部分地区探索建立选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努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四要强化医疗纠纷调解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省会城市的安定稳定,力争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作用,与法院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加强法院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便捷处理司法确认案件或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医疗纠纷。五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的规范化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监督评议能力。

五、着力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提高队伍综合素养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促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一要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开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自觉按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规矩办事。以打造党建品牌为载体,认真做好律师、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继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要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制定落实党组(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特别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好阵地、把好导向、掌控全面,切实担负起党组(总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三要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一报告两评议”,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干部,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工作。继续推动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更名及政工部门确定为副科级,力争副科级所长配备率和司法助理员编制使用率达标。积极拓展教育培训模式,落实培训规划。按照省司法厅要求,积极开展全市司法所岗位练兵活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探索新形势下培育、宣传先进典型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推出反映时代精神、体现司法行政特色、有较大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四要坚持一线考察干部机制。健全一线考察干部机制,坚持在一线考察干部、在一线使用干部、在一线奖惩干部,引导广大干部深入基层、解决问题、服务发展。

六、着力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挺纪在前,摒弃“松劲”的念头和“歇脚”的思想,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抓手,努力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持续推进党规党纪学习宣传,引导党员干部牢树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强党内监督,开展一线督查,强化对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强化对落实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对贯彻落实市委“攻坚2017”行动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选人用人工作及一线考察干部机制运行情况的专项督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贯彻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检查,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强化担当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认真履行党组织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日常检查,通过问题收集、专项督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实践“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廉政谈话,落实“五必谈”。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和集中排查,落实检控类信访线索“零暂存”。强化执纪审查,坚持“一案双查四问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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